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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内心深处的选择。”
秦琴说,“你每走过一个岔路口,就会面临一个心里的两难选择,越往前,这个选择就越逼近你心里最深的地方——不过你放心,我马上就会收回这张牌的。”
寇桐挑挑眉,于是他自己现在的选择组合就是——秦琴和痛苦?
显然,无论是内心深处还是内心浅处,寇医生都百分之百地确定自己没有这种蛋疼的想法,绝对是秦琴这姑娘深信不疑,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牌上产生的结果。
他于是抬起头,靠在分岔点旁边的矮墙上,摸出一根烟,用手拢了一下,挡住了来自右边的小阴风,点着了它,沉默了片刻。
这使得男人惯常温文的脸上染上了一种说不出的痞气,眉眼微微垂下,就像是压住了一片不足为外人道的玩世不恭。
“秦琴。”
等到一支烟快抽到底,寇桐终于说话了,“我始终记得自己的职业是什么,我同情被送到我这里,或者别的同行那里的任何一个病人,我也知道,有些时候,会做出不可理喻的事并不是他们的错,我是个医生,有责任迁就病人。”
他嘴角微微牵扯,露出一个稍纵即逝的冷笑,然后把烟头捻灭在墙上:“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个让人随便搓揉的面团,无下限包容凡人的圣母。
我这一辈子,死死活活的事都经历过不知道多少件,要是就这么让你一个小丫头拿捏住了,说出去将来也没脸活着了。”
他说完,不慌不忙地把手插进外衣兜里,转身就往另一条路走去。
就在寇桐走上另一条路的刹那,身后的地面就自动长出高墙来,封死了另一面——大概秦琴忘了说,恋人这张牌里面的规则还有一条:买停离手,不得悔牌。
结果帅完了的寇桐第一脚就迈进了一个大沼泽一样的坑里,寇医生沉默了两秒,弯下腰把陷进泥巴里的小腿像拔萝卜一样地给拔了出来:“他妈的!”
他金鸡独立站在原地,摸了半天摸出了打火机,打着了以后往前边一照——只见他正前方是一个巨大的沼泽,上面不时还咕嘟咕嘟地冒个泡,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里面爬出来一样,左边是一具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尸骨,整个一条路都冒出一股阴沉的鬼气,好像鬼屋现场一样,一只蝙蝠在他小小的火光照耀下冲天飞起,露出一双血红血红的眼睛。
再往前,是一眼看不到底的密林,荆棘丛生,阴凉的风从险恶的植物里穿梭而过,模拟出仿佛某种野兽嚎叫一样的声音。
面对此情此境,寇桐沉默了一会,突然转身,死命挠墙:“我错了我错了,妹子我一时嘴贱,没看出红粉骷髅和真骷髅之间的区别,你放我回去再选一次吧,我肯定选你不商量啊啊啊……”
冰冷的墙没有动静,寇医生蔫了,在地上顿了一会,借助他小小的打火机和沼泽上浮起的水泡,高难度地顾影自怜了一会,感慨了一声:“红颜薄命啊。”
沼泽险恶地冒了两个泡泡,作为回答。
寇桐从旁边捡起一根大腿骨,彪悍地在旁边垂下来的一棵大藤上敲了敲,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寇桐眼疾手快地一缩手,一道屎黄屎黄的影子闪过,只见藤上冒出一条蛇地脑袋,盘成一坨,正伸着脖子,以一种随时准备攻击的造型跟柔弱的技术宅寇医生大眼瞪小眼。
“看什么看……”
寇桐小小地往旁边移动了半步,“没见过帅哥么?”
大蛇真心没见过帅哥,在树上晃了两下,猛地以一种捕食者的凶狠向寇桐扑了过来,寇桐目光一沉,极快地往旁边侧了一□,随后他手上的大腿骨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准头敲中了大蛇的七寸,利落地卷起这畜生丢到了沼泽里,看着它们一起挣扎,然后被黑色的怪物吞噬了。
寇桐面无表情地卷起裤腿,拨开大蛇栖身的藤蔓植物,从后面几近枯死的大树上掰下了一根长长的树枝,非常熟练地开路,往前走去,像是一个义无反顾地走上某条不归路的旅人。
寇桐对付野外危机其实非常有一手,毕竟作为一个总是在别人用得到他的时候找不着人的游医,他有着丰富到别人无法想象的游历经验。
他上过雪山,近距离地和冰川做过亲密接触,失足掉进过海拔四千多米的湖水里,跟一帮小青年骑自行车穿越过大片的高原无人区,钻过原始森林,在金三角迷过路,稀里糊涂地找人借宿,住了半宿发现不对劲,才意识到是住到了毒贩子家里。
知道天高地迥,他却没有觉出宇宙无穷,反而愈加天不怕地不怕地不着调起来。
怎么办呢?闲下来的时候,寇医生也假装焦虑地这么想过,老这样下去,娶不着媳妇是一方面,说不定哪天,也许死翘翘了也没人知道。
他曾经怀疑过,是不是多年前种子在他身体里植入的基因破坏了他掌管恐惧的那根神经线,后来用脚趾头想了想,就明白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那是为什么呢?
或许是自己太好奇了,寇桐想。
他经历过很多好的事,也经历过很多不好的事,但是依然对世界上的一切保持着高度的好奇,好像是一个冬天过后,第一次从树洞里钻出来的松鼠一样,看见什么都觉得新鲜,看见什么都想去看个究竟。
也许这种异于常人的活力,才是基因转移真正留给他的东西——他感觉自己就像风一样,一刻也不能停下来,风停下来就散了,他如果停下来,就会发现其实自己一点也没有自己想象得那样无所不能。
会发现……他所有的时间,其实都停滞在了十岁那年的深秋……一想到这里,寇桐就干脆地截断了自己的思维,以免做出什么有辱斯文的事,专心致志地走在萧疏恐怖、好像黄泉一样的路途上。
然后荒腔走板地哼起了黄瑾琛的手机彩铃,听得连蝙蝠都疯了,飞快地逃之夭夭。
作者有话要说:常逗小的时候,老师给过这么一个为难的评价——你说这孩子吧,聪明是挺聪明的,学东西比别人家的小孩都快,可是……大概有点……这话我该怎么说呢?好吧,说好听一点,是有点轴,干什么都一根筋,说不好听的呢,就是有点缺心眼。
上一年级的时候,老师教:“同学们应该这样:上课坐坐好,两脚放放平,眼睛看老师,耳朵挺清楚,要发言,先举手……常逗同学,你有什么事?”
常逗小朋友放下举起的手说:“老师,我肚子饿了,什么时候能回家吃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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