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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新铃铛了啊,”
许知礼忍不住晃了两下铃铛,听它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响,“好漂亮哦我们十二。”
十二听出这是在夸它,冲着他兴冲冲地汪了一声,围着他来回转圈,显然把刚刚还兴趣满满的湖完全抛之脑后了。
两个保姆跑过来,松了口气:“我们刚刚都要害怕死了,生怕它真往湖里跳,还好您过来了。”
许知礼笑了笑,又拍拍它的头,“十二是世界上最乖的小狗,是不是?”
十二又汪了一声。
于是许知礼笑眯眯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牛肉干,喂给十二吃当作奖励。
“你这样要把它惯坏了。”
熟悉的男声从身后响起,许知礼几乎不需要回头,就能第一时间辨识出来。
他低着头,看十二迅速吃完一整块牛肉干,有点惊讶地回头问宋砚珩:“你平常不给它喂饭的吗?”
“算起来,”
宋砚珩垂下眼,跟现在已经狗仗人势、十分神气的十二对视片刻,“它是有半个小时没吃过东西了。”
“”
许知礼憋笑,看着因被无情揭穿而冲主人愤怒叫唤的耶耶,安抚道,“十二,你确实该少吃点了。”
两人一狗坐在湖边,靠着躺椅,难得悠闲地看着漫天的星空。
闲了下来,许知礼终于有时间看一眼不停响动的手机,除了几条工作上的汇报,和他那几个兄弟发来的骚扰信息,苏青疯狂的感叹号在列表里格外显眼。
他点进去,发现是一条大约30秒的视频。
【我靠,这个是不是宋砚珩啊?】
【原来那个晚会临时揪上去救场的就是他,竟然是他!
】
【缘分,妙不可言!
!
!
!
!
】
许知礼疑惑地点开视频,因为没带耳机,只调低了声音,外放出声。
画面很模糊,依稀能看清舞台上抱着吉他,微微低着头的男人。
聚光灯洒在他身上,尽管画质模糊到看不清脸,仍旧有能一眼抓住人眼球的能力。
男人低沉清润的嗓音从听筒里传出,在一片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中,许知礼费力地从里面辨别出他的歌声。
“从头一眼吸引到从头一眼触发到灵魂震动过问你可感应到连迷失也很美好连沉溺也很美好恋恋不舍情动之际什么都讨好眉头为你直接地透露嘴角朗诵你的好纯情地信直觉理论太深奥”
——是陈凯彤的《第一眼》。
一首调子偏抒情的粤语歌,讲的是有关一见钟情。
那时苏青是文娱团的,负责学校组织的大小文艺汇演活动,偏偏那次的独唱在开始前一个小时急性阑尾炎,当场就送去了医院,中间空出了将近五分钟的空白,苏青急得一个头两个大,到处找会弹吉他会唱歌的来做替补。
后来不知听谁推荐,上来一个高二的学弟,几乎是学弟一开口,苏青就点头同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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