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温格站在试衣镜前看着自己身上的礼服。
为了让头发听话地展现出最完美的样子,他用了不少发蜡,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又忍不住觉得自己弄的太多了,晚上睡觉前一定得好好洗干净,不然容易弄脏妻子的衣服和不久前才换的床单。
他在镜子前转了个身,丝绸领结,黄金怀表,红宝石胸针,黑曜石袖扣……这些还是不能让他完全满意,他瞥见桌上花盆里插着的鲜花,挑了朵白色的小雏菊插在扣眼里代替了华贵的胸针。
还有什么他忘了的东西呢?他站回镜子前看着自己,开始思考哪款香水适合今天晚上。
靳欢熙告诉他说,她的曲子练好了,她邀请他来听,所以他才这样盛装打扮。
只是可惜她没有回答他今天晚上她会穿什么颜色什么款式的衣服,这让温格也不能保证他们的衣服会看起来很搭。
时间在他的期待与自我焦虑中划过,他站在窗边不想还没见面就让身上的汗把衬衣打湿。
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紧张什么,可能是靳欢熙表现得太过正经了吧,以至于他也忍不住被她带动起来……
还有十分钟就要八点了,温格终于拉开房门按照昨天约定好的下楼去往客厅。
靳欢熙正坐在沙发上擦着琴身,听到他来就抬起头看他。
“亲爱的,你今天晚上真好看。”
靳欢熙的主动赞美让温格有些浑身发热,他的妻子似乎比平常格外主动,她以前都太害羞了。
“这可是你第一次夸我。”
靳欢熙笑出了声。
“我还做了牛奶醪糟,怕端出来冷了,就先放在厨房那里了。”
“一会儿再吃。”
温格有些意外,靳欢熙穿的那件珠光白鱼尾礼裙是他和她相识第一年他送给她的礼物,现在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虽然款式已经算不上新颖,但胜在经典,没想到她今天会穿白色的,正好和他胸口的那朵小雏菊做衬。
靳欢熙让他坐下,自己拿着小提琴站在十米外的空地,今天她没有穿以前那种太高的高跟鞋,可能是为了让自己在奏乐时下盘更稳的缘故。
“我能先看看谱子吗?”
温格端坐在单人沙发上,一只手搭在大腿上,另一只手搭在沙发的扶手上,浅尝了一口靳欢熙提前准备好的红酒。
“不行,温先生,你得自己亲自感受。”
靳欢熙对他眨了眨眼睛,已经摆好了架势。
“亲爱的,还有两分钟才到八点,那告诉我主题,总是可以的吧?”
“好吧好吧,给你降低难度。
这是关于我们的,我们自己的曲子。”
靳欢熙看着温格身后的摆钟,“用外语似乎更高大上一点,但是我要告诉你,这首曲子的中文名字是〈自我〉。”
前奏像流水一样的宁静温和,甚至带着点温柔的缠绵和眷恋,像是小别的新人重逢时那样舒服。
温格看着靳欢熙的发梢和指甲缝隙,嘴角的笑意不自觉地和她的音乐流淌在他脸上,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清楚地意识到过眼前的这个女人有多美好。
以前他只以为这是她打发时间的玩具,并不要求或者苛责其他,但刚刚他居然萌生了一种像支持她继续学小提琴的想法,如果一会儿表演结束后靳欢熙递给他一张音乐学院的报名表,他绝对会立马帮她准备。
琴声突然中断了一会儿,紧接着是一下一下刀割一样从琴弦上发出的嘶鸣,像是小提琴在杀人一样,那是悲痛到几乎断裂的哀嚎之声。
靳欢熙全程都在闭着眼睛,这首曲子并不算什么旷世奇作,也谈不上炫技,她的身体早就记住了该怎么演奏,所以当她听到自己会奏出这样的乐曲的时候,脑袋里不可抑制地回想起过往的种种……炽热的火,厚重的雪和衣不蔽体的她……眼泪还是无法抑制地钻出她的睫毛,落在她的琴弦上被她一下下磨碎,她无法想象自己该怎么面对他的爱人,也害怕看见对方的眼睛就再也无法继续进行下去。
温格忍耐着,不只是手臂,连大腿都在颤抖,等每个音符终归平静的时候才出声叫她。
“……靳欢熙。”
靳欢熙睁开眼睛,她一只手还拿着琴弓没有放下,就表演来说,这绝对是一次糟糕至极的演出。
为了抢舒阳影帝回国的新闻,陈一一守在机场外被蚊子咬出了两个北斗七星等影帝摘下墨镜时,她惊得差点把相机扔了艾玛,这不是钟家那个小混蛋么!阔别十年,舒阳依然对那个小破折号的最后一句话耿耿于怀。霆霆啊,回国的时候记得给我介绍个白人大帅锅啊唔,其实这只是无名狗仔和全民男神再续前缘的狗血故事。要的事情说三遍),复杂烧脑的娱乐圈秘闻作者君写不出来午1200或晚上2100其他时间为抓虫修谅时三更),从29章开始倒V,看过的亲们请勿重复购买,谢谢支持...
这是一个地球人高调崛起,成为万界至尊的故事被誉为杀手之王的地球人凌天,带着记忆穿越了,灵魂降临在修真界紫霞星的一个小门派弟子身上,从此开始了万界至尊之路。别人修仙,他却修神别人修一个灵胎元婴,他却能修九个别人养灵兽的时候,他已经有神兽成群别人不敢招惹的仙女神女天之骄女,他偏偏要去一番别人不敢去的凶境险地禁地藏宝之地,他却如履平川诸天万界,唯吾独尊!...
事业有成,爱情成空的她一觉醒来悲哀的成了古代菜农的养女。爹懦弱娘窝囊,奶奶凶悍叔婶精明,堂姐处处与她为敌。全家人都想榨干爹娘的血汗,将她当牛马使唤。一家人守着一大片菜园吃不饱穿不暖还受人欺负。实在不科学,养女也是女。她决定背靠大树脚踏菜园引导爹娘走上发家致富道路。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帅锅的的帮助是必不可少的。美女的嫉恨也是随之而来的,...
贾亦韬,一个年轻有为的历史学者,对于明史极有研究,因缘际会之下,在生与死的挣扎之中,成为了崇祯皇帝。作为一个明史专家,尤其是明末时期,贾亦韬有着极深的研究,他相信,由他当皇帝,无需过多的辛劳,不需像崇祯皇帝那样日夜忙于勤政,更不需要过着艰苦的日子,凭着自己的历史知识,只需将历史上的人物放到合适的位置,当一个甩手掌柜,就能让大明王朝中兴!总之,就是一句话,以他贾亦韬作为主办人和策划人,在明末来一个达人秀,让名臣名将尽情地施展才能,聚拢那个时代最为前沿的科学家。而贾亦韬自信的来源,不仅是他丰富的历史知识,主要还是明末时期,中国的强大,不管是军事,亦或是科技,还是经济方面,都是世界遥遥领先的存在。...
何丰历一四六年,这个类似明末和大清结合(康乾盛世时间却是汉人何姓天下)的王朝,外患猖獗内忧不断,就在大厦将倾岌岌可危之际,一个智商超过二百自带BGM的男子出现了他柳府庖丁出身,一心只想着赚钱经商,以便和自己的几房老婆,就那般没羞没臊的纸醉金迷下去。然,天下大势所驱,他却不得不背负起该有的责任。汉人儿郎永不为奴,百姓期盼安居乐业,粮食丰产需要好种子和好肥料,强势外交当用热血军魂予以铸就,当然了也少不了,一个时代的科技碾压。这是一个把转基因食品,卖给岛国英国女真族等,那些不安好心外敌的神奇国度。若干年后,大丰日报刊载某人格言亦要胸怀天下,方为我辈奸商之本色!...
霓生的三个愿望一拿回祖父的田宅二傍着公子发财三把对门的表公子勾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