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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写:
大小众臣王到此止行踪
有诏方准进否则雪云中
在东西朝房门外,还用绸缎扎成彩棚,任风吹雨淋,每月更换一次。
真是尊严不可侵犯,排场阔气至极!
再说天王府内,距天朝门前丈余,开河一道,宽深二丈,称为“御沟”
,上横三桥,以通往来。
过桥一里许,砌了个大照壁,高三丈,宽十余丈。
在大照壁正中,搭建一座高台,叫做“天台”
,是洪秀全十二月初十生日那天,登台谢天之所。
在天台的两旁,各建一个木牌楼,左书“天子万年”
,右书“太平一统”
,红地金字,非常醒目。
据说洪秀全先后娶了八十八个老婆,被他玷污和玩弄过的女人还未包括在内。
除了王后赖氏(赖汉英的姐姐)是原配夫人,其余嫔妃都是他到金陵以后挑选的,年纪最大的只有十八九岁,最小的才十四五岁,比洪秀全的女儿还小。
他不用太监,全用女孩子服侍。
王府里,除洪秀全外,再没有另外的男人。
他完全沉醉在红灯绿酒、香风脂海之中了!
洪秀全在金田起义之时,亲自颁布《天命诏旨》,“别男行女行”
、实行“男女分营”
的制度,后来又分别设立男馆女馆,严禁男女混杂。
即使母亲、妻子、女儿,不经允许,也不许见面。
就连丞相以下的官员,未经恩准,也不许与女人接触。
否则,轻者杀头,重者车裂或点天灯。
这种严格的军纪,是太平军取得重大胜利的保证。
本来他曾答应过:进城之后,允许文武成家立业,可是,建都天京之后,洪秀全却恃天王之尊位,追色徒的淫行,把天款天条忘得一干二净,只许自己满山放火,不许他人屋里点灯。
俗话说:“大梁不正二梁歪。”
他自己行为不端,怎么约束他人?上行下效吗,结果,朝野俱都淫乱。
天国的事业,怎能不败?
前文书说过,洪秀全刚进城时,还不习惯于宫廷生活。
可是后来,逐渐地着了迷,什么顾忌也没有了。
从穿衣到吃饭,从梳头到洗澡,甚至一举一动,都得用人服侍。
一日数餐,每餐都是琼浆玉液、山珍海味。
他还学会了“吃一看二眼观三”
,光服侍吃饭的就有四百多人。
他还添了一个毛病,每时每刻也离不开音乐。
每餐必奏乐,出入必奏乐,安寝前必奏乐,起床后必奏乐,甚至在宠幸嫔妃之时,也要奏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