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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水顺着我的鼻尖一点点往上冒,热得皮肤滚烫,所在那巴掌大的一块阴凉处乘凉,将手脚和身体都尽量的缩小,然后避免晒到这能烫死人的太阳。
缩了半天,脑袋依旧能照到阳光。
不过也是我活该!
谁让我嘴巴那么蠢,世界上那么多难听的话,我说哪句不好,非得说那一句伤心人的话。
说朱智也是妖精!
!
说他不是人没有资格评论人的事。
我总是爱逞一时之快说话,可忘记了他那么说、那么做完全是为了要保护我的性命。
天热得够让人暴躁的了,而且每天都要对着朱智那张面无表情的脸,沉闷的环境,没有一个人说话。
被华丽丽,很惨无人道的冷落了一个礼拜,本以为没心没肺的妖精会很快跟我道歉的。
但事实上是我想多了。
终于我决定要弃暗投明跟朱智好好的说一声对不起。
于是今天,我专门逮着朱智每天去小菜场的必经之路蹲点守着他,从早上六点就守在现在,太阳从羞答答的出现,一直到现在花枝招展地在空中散发它的热量,手机上的时间显示着九点三十三整,我等的那个臭蜘蛛连个影子都没有出现。
奇了怪了。
早上明明看他出去的呀,不可能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他每次都是很早去买菜,说早一点去买的菜新鲜,很多摊主会因为第一笔生意卖得低廉,一般一个菜场逛回来,七点半就差不多搞定。
不可能还耽误了两个小时都没出现啊。
这去阿富汗买菜都回来了!
狼狈地用手背擦了擦鼻尖的汗水,感觉头顶的头发都差不多被晒得冒青烟了,那路口还没有见什么人出现。
将头朝下低了一点,蹲着的膝盖就从阴影处探了出来,然后暴露在阳光底下。
膝盖晒得比晒脑袋更加让人难以忍受。
膝盖朝里一缩,脑袋又冒了出来,于是头发依旧被太阳晒的滚烫。
受不了了!
我正考虑是不是回到店里避避暑,然后再顺便看看那死蜘蛛是不是从另外一条路上已经回家了。
刚站起来,正好看到那抹高瘦的身影。
穿着款式简单的白色短袖T恤,下面是一条西装的短裤,穿着人字拖"啪嗒啪嗒”
地朝着我走过来。
是朱智!
眼睛一亮,我刚想冲过去喊他,结果看到他不是一个人,旁边还站着一个女生,挽着他的手臂笑嘻嘻的一路说着走过来。
到嘴的话又吞了回去。
那女孩子是朱智平时喜欢的类型,大眼睛,大胸脯,细细的小蛮腰,随着走路,那纤细的小腰一晃一晃地从衣服里露出来,小腹很结实,完全没有一点小肚腩。
性感!
尽管那张脸乍看上去还是比不了朱智的相貌惊艳,但是和那蜘蛛走在一起,也算是一对视觉上美观的情侣。
原来是约会去了……
也对啊,朱智那么好看,有女孩子喜欢他也是很正常。
加上朱智的性取向又是正常的,在我家那么多年也没和什么女孩子交往过,现在和女孩子出去约会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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