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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空万里无云,天幕碧蓝如洗,大雁人字南飞,枯叶凋落归根。
天气好,空气好,景气好!
就是没人气!
风家保姆不过二十八岁,此时她正坐沙发上嗑瓜子儿,超大的液晶电视放着纠缠不清的肥皂剧,俨然一副主人姿态,她这可不是偷懒,完全是因为没事干,偌大的家里,除了只狗,她几乎没啥可操心的。
她想辞职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可是,舍不得高薪,也舍不得帅的惨绝人寰的男主人。
要说起风家,总共也就两人,大少爷整日不着家,出去就不见回来;大小姐整日不出门,进门就不见出去。
花高薪雇了她这个保姆,主要任务只能是看家!
大少爷最多十天回家吃个早饭,还自带!
大小姐据说一直在家,可是她从来没见着过!
因为楼上左手边第一个房间,她在的时候从来没打开过,听说那是小姐的闺房……大少爷跟她说,请她来是照顾小姐,而实际上她要做的,就只是在晚上走之前在二楼小姐门口的篮子里放上提拉米苏。
无聊地看了看电视,墙上的复古时钟指针已经是一条笔直笔直的竖线,六点,门铃准时响起,是专门给小姐送提拉米苏来的小伙子,戴着鸭舌帽长得热情洋溢的,颇有几分喜感。
小心翼翼的将提拉米苏放进篮子里,小保姆忍住敲门的冲动下了楼,带着风家的小宠物回家去了,当然,这是被允许的。
小保姆刚走,二楼的门便被打开了,一名黑色小睡裙的女子揉了揉满头栗色的乱发从里边出来,提过篮子又进屋了。
她就是风家的宝贝大小姐,风信子。
风大小姐生平最大的兴趣就是睡觉,最大的能耐便是用毒,所以,她从不走出房间,一半的时间用来睡觉,另一半时间,就是在制毒,她觉得,这是珍惜时间的一种表现。
篮子里,是一块心形的提拉米苏,很诱人。
这是她喜欢的食物,所以她每天只吃这个,她觉得这是节约粮食的一种表现。
就在风信子吃完一小块提拉米苏时,手机铃响了,她接了,是齐岚,她的男友。
“信子,我们分手吧。”
他的声音很低沉,甚至有些沙哑。
“理由呢?”
风信子的语气波澜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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