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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的财政补助法案遭到否决后,他就在高等教育法案上下功夫。
但是宗教和种族问题①所形成的气氛,公立学校院外活动集团的攻击和参众两院与个别议员之间的争吵,这一切加在一起,妨碍了他的高等教育法案在1962年获得通过,尽管参众两院已经以不同的形式分别通过了它。
但由于总统的耐心,新的有才能的教育总署署长弗朗西斯·凯佩尔的坚持,以及全国教育协会的较为建设性的领导,1963年的高等教育法终于制订出来。
它授权在五年期间内给予大学的补助比根据大学土地授予法在一个世纪内拨出的款项要多几倍,并且为几十万名学生提供了教室,每年还提供二十五到三十所新的地区性学院,十到二十所新的研究中心,几所新的技术学院和更完备的大学图书馆。
同年实施的另一项法案向医科学校和牙科学校提供了类似的援助。
①总统,还有教育、卫生和福利部及司法部的一份简报得出结论说,宪法和传统使公立和私立大学有可能得到平等的待遇,因为在高等教育上,法律并不要求任何一个州向所有的人提供义务教育,不强迫学生上大学,也不要求规定任何课程标准和录取标准。
当国会把这些法案里有关奖学金的条款砍掉后,总统就根据现行法律扩大了学生的贷款和奖学金。
当一般性的联邦教育援助法案遭到否决后,他就创设或者扩大各种新的特别援助办法;将职业教育经费增加三倍;拨出总统基金以制止退学现象;根据人力发展法案授权进行扫盲;为聋人,残废者、智力迟钝和智力优异儿童的教育提供经费;为学校午餐和图书馆增加经费;还和学校共同致力于少年犯罪问题——所有这些做法不仅是向严重的教育问题进攻,而且使地方经费能够用到一般建设和薪金上去。
其他法令给予地区性的图书馆、大学宿舍和教育性的电视节目以经费补助。
据估计,肯尼迪的全部主要计划中有三分之一是以教育的某个方面为中心内容的,教育部也称这几年为它百年历史中最为重要的立法时期。
然而他的中小学教育一般性援助法案失败了,各种争议——其中宗教问题不过是最引人注目的——汇合在一起,其势汹汹,使这个法案未能获得通过。
将近五十年来,在争论有关民权、州权、学术自由、预算平衡和财政平等等问题中,这一类法案就成了牺牲品。
因为这个法案在国会里的支持者彼此之间意见不一,大多数有组织的赞助人又是无能的、不合作的和前后不一的。
阿贝·利比科夫把一个在学校问题上做了多年院外活动集团成员的人的观点概括了一下,告诉我们说:“不管他的立场是否危害到一项教育法案,他纯粹是反对所有的天主教徒。”
另一方面,一个天主教教士说,他的有些同事干脆反对联邦补助教育的所有法案,不管这些法案是否包括给予在教区学校上学的儿童以宪法规定的补助。
肯尼迪对此毫不表示惊奇。
但是,他注意到,一项只涉及公立学校的法案在1960年差一点得到通过,并没有引起教会统治集团的重大抗议。
因此,他希望天主教教会将以同样谅解的态度对待他在竞选总统时作出的要通过这样一项法案的诺言。
但他的希望不久便落空了。
甚至在总统就职之前,斯佩尔曼红衣主教就谴责肯尼迪的工作小组所提出的有关教育问题的报告,认为它是“不能考虑的”
,因为它没有把教区学校平等地包括在法案之内。
总统抱怨说:“红衣主教对艾森豪威尔的任何一项仅提及公立学校的法案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而他在1949年时也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他不愿回避这一争端或者改变他的看法。
该年年初,他提出了一项广泛的联邦教育补助法案。
他强调,“按照宪法明确的禁令”
,这个法案仅适用于公立学校。
代表美国天主教统治阶层的“全国天主教福利会议”
立即提出,除非法案中增加给予非公立学校贷款的规定,不然他们就要号召人们起来击败肯尼迪的这个法案。
许多教堂的教区通报也敦促本教区的教徒写信给它们的国会议员。
总统又一次感到奇怪,他何以会被选中为攻击的对象。
在记者招待会上,他尖锐地指出,在共和党执政期间并没有出现过类似的煽动。
他还说:“天主教、新教和犹太教的教士都有权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他们不应当仅仅由于白宫现在主持人的宗教信仰而改变自己的观点。”
肯尼迪认为,在这件事上,他竞选时承担的义务和宪法的规定都是明确无疑的,而司法部和教育、卫生和福利部的一份全面的情况汇报进一步加强了他的这个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