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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迪在一家女帽店做学徒工,断断续续在他们那儿干了好些年。
学徒工生涯十分艰苦。
她和姑妈住,姑妈没什么钱,能供她早饭晚餐,但此外就无能为力了,于是莫迪要么不吃中餐,要么上班时大半的路得走着去。
那作坊在马里波恩大街附近。
她常盘算是车费还是鞋子更花钱。
她说她可以向一个表亲讨人家不穿的旧鞋,那人从来不用把鞋子穿到磨破才扔;或者去一家集市找二手皮靴。
但是去上班的话,她得衣冠楚楚,这是她最大的麻烦。
姑妈没钱给莫迪买衣服。
她的老板娘给过她一条裙子、一件衬衫。
“是这样的,她器重我。
我们得打扮体面,因为主顾们会到作坊里来。
哦,不要觉得她这么做是出于好心,她才没好心呢。
她只是不想丢了我这个好帮工。
好几年以后我才有钱给自己买了一件不错的棕色布衣,还有鞋子。
买了新衣裳的那天,哦,我永远不会忘了那天。
为了那件衣服,我省吃俭用攒了很久。
买来的第一个周日我就把它穿上了,这样就能给劳里看了。
这是谁给你的?他说,他就是这种人。
他拽着我的胳膊,扯得我生疼。
是谁,告诉我?反正不是你,我说,把自己的胳膊猛收回来,这一下袖子下面裂开了。
口子不大,但衣服毁了。
是的,人嘛,本性难移,做什么都改不了。
你懂我的意思吗?但是那个时候我自己还不明白这一点。
很快我就知道,无论他做什么,都是一样的:我省吃俭用攒钱买的一件新衣服,上身的第一天他就把它撕坏了。
不过不要紧,我把它补好了,看不出痕迹。
我走进工作间,孔雀似的到处炫耀,姑娘们都拍着手,唱起《一点心爱小物,对你大有好处》。
“这事发生在我升职前不久,很快我又买了另一件衣服,蓝色的薄软绸,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第一次用自己的钱买的那件衣服,再也没有哪件衣服更让我欢喜的了。
“哦,我们在作坊里多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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