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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熹决定收回贴在他身上那个大男子主义的标签。
“我自己来,你快去睡吧。”
“水烧开了记得把铜壶拿下来。”
“知道,我又不傻。”
薛进困得睁不开眼,也顾不得褥子上的一小滩血迹,扯过被子,很快就睡熟了。
楚熹烧开水重新梳洗一番,又将弄脏的寝衣拿皂角搓了搓,挂到营帐外的细绳上,清冷的月光之下,看着那寝衣随风飘荡,楚熹莫名的有些感慨。
她好像和薛进过成了老夫老妻。
事实上他们俩成婚也还不到三个月。
回到营帐里,用光铜壶里所剩无几的热水,浸湿了一条帕子,像薛进每天晚上伺候她一样,细致擦拭薛进的脸,手,以及裹在靴子里一整日的双脚。
做完这一切,楚熹倚在床边,接着刚刚的感慨继续感慨。
她想,若是哪天薛进真有个行差踏错,把这条命交代进去,她将来要跟什么样的人过日子呢。
祝宜年?
楚熹承认自己像一个女人崇拜男人那样崇拜着祝宜年,甚至她总觉得,祝宜年是她的引领者。
可她没办法想象和祝宜年同床共枕,更没法想象穿衣吃饭这些琐事。
薛进对她而言稍微有点特殊了。
并非初恋的特殊,而是产生了一种不可替代的性质。
虽然她和薛进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但她貌似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相处。
习惯是很可怕的,就像人习惯了使用右手,倘若失去右手,原本的生活轨迹便会被彻底打乱,所以每个人都觉得,离不开自己的右手,更有甚者,宁可死,也不肯割舍右手。
“楚熹……”
“嗯?”
薛进双目紧闭,眉头微皱,是在梦呓。
看吧,她就说习惯很可怕。
这样下去可不行。
楚熹认为自己得尽早把开渠引水、修山筑田这两桩大事提上日程,不能老和薛进瞎混,造娃也无须每日同房,一个月有六七天就差不多。
等她做出点实绩,再把合州弄到手。
什么喜欢不喜欢,过日子不过日子的,研究这些玩意能有多大前途。
薛进并没能睡多久,天刚蒙蒙亮,大营里忽然一片嘈杂,只听兵士在营帐外喊道:“薛帅!
薛帅!
亳州军围攻上来了!”
薛进应声坐起身,困倦未解,心烦气躁,连穿外袍胳膊都塞不进袖子里,烦的直甩袖子。
楚熹看着他,笑了一声道:“这仗要打多久?”
薛进只是和自己的衣袖闹别扭,倒没有将火气撒在她身上:“打到下雨。”
亳州军所仰仗的铁柳遇水生锈,一旦下雨,必要收起铁柳,因此天降大雨那日,便是薛进反击亳州军的最佳时机。
“怎么?你急着回安阳?”
“也不是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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