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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号!
十四号!
狗娘养的,就是你的蹄子沉!”
陶明在这叫骂和侮辱中已经习惯了,他可以从容地把鞋子穿好,一边系扣子一边往外走。
眼睛睁不开,困极了。
半睁半闭走上工地,一路上挨了几拳。
每天早晨从天不亮时分干到太阳爬上树梢,然后再吃早饭,这叫“出朝工”
。
这时太阳并不烈,可是晒了一天的泥土、砖坯,甚至是草蔓,都一齐散发出热力。
做活的人一活动就汗湿衣衫了。
“狗‘脚臭’穷讲究,大热天还穿衣服!”
看守瞟着陶明。
在这一伙人中,穿衣做活的只有陶明了。
其他人都晒成了炭。
陶明也试过,结果一会儿背上就针扎一样痛,接着起了水泡。
穿上衣服做活不起水泡,那皮肤不会像熟过的羊皮一样整张地揭下来,可是不久就要出现一个个紫色的斑块。
午夜里,斑块会像火燎似的疼痛,又出奇地痒。
这滋味总让他张开嘴巴,让他大呼小叫,手脚不停地捶打铺板……他在心里呼唤她的名字,求助于她……“你多么任性啊,你太任性了,无忧无虑地跑来跳去,把我桌上的稿纸掀了一地……”
一天傍晚,戴长檐帽的蓝脸头儿突然笑模笑样地打开门,神情专注地瞅着他。
瞅了一会儿又笑:“‘大脚臭’,听了我传的消息可不要哭。”
陶明一怔,心扑扑跳。
但他仍装做没事一样。
蓝脸头儿又瞅几眼,哈哈笑:“五号——你那口子死了!
不伤心吗?我就是来看看你伤心不!”
陶明松了一口气。
五号就是那个瘦瘦的同性恋犯人,曾与自己拴在一起游街的家伙。
这份挖空心思的侮辱曾让他七窍生烟。
可是这会儿他已经毫不在乎了。
他只是觉得五号可怜。
蓝脸头儿提议去看看:“告个别嘛,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尽管是……”
暮色中,陶明跟上蓝脸头儿出来。
农场收工了,一片田野光光的,在晚霞中闪着橘红色。
远处的石渠高出地面,像一道城墙。
一丛丛浓绿的苍耳、一排排钻天杨,强烈地吸引着他的目光。
他又想起了那只洁白的鹭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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