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赤裸裸》、张楚的《姐姐》到零点的《爱不爱我》、轮回的《花犄角》,摇滚慢慢地、慢慢地走上大众的音乐餐桌。
摇滚的这种变化,是对世俗的投降吗?不是!
应该算是握手言和吧。
摇滚从贫穷开始,在富裕中堕落!
摇滚把人的假面撕下来,而现在呢?通俗的摇滚戴着假面!
人们在不断地寻找着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被包装的摇滚乐即使成为主流,也改变不了末路的命运,因为真正的摇滚不需要大众的尖叫和掌声!
1995年我那位喜欢音乐的朋友,1997年结婚了。
第二年的春天,她离婚去了法国。
她留下的唱片被她年迈的父亲堆积在储藏室里,落满灰尘。
事实上,摇滚是拒绝意义的,需要听众依靠自己的视角和听觉去品味意义。
突然,台上那位摇滚歌手从喉咙里迸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嚎叫,彻底把我从回忆里拉回了现实。
他的脸上淌着臭汗,声音沙哑地问:“各位朋友,你们喜欢这首歌曲吗?”
在这个酒气熏天、暗潮涌动的酒吧里,他的问题是很难找寻到答案的。
或者说,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只有三种可能:喜欢,不喜欢,无所谓。
大多数客人的音乐细胞还没长齐全呢,他们更喜欢邓丽君那甜蜜蜜软绵绵的情歌,至于懂得摇滚音乐的人,我敢打赌,满打满算还凑不够一个咖啡桌。
台下的人群并没有积极回应他的问题,都把目光盯在台上跳钢管秀的少女身上。
摇滚歌手很尴尬,他胡乱地抹了把汗,试图掩饰一下不安的情绪,没想到麦克风摔到地毯上了,样子十分的狼狈。
我能体会到他的心情,一定糟糕透了。
现在如果发给他一把枪,他肯定会把这里的客人们挨个拉出去枪毙!
唉,这个倒霉的摇滚歌手。
“这位先生,是你找我吗?”
一个叼着香烟的女子对佟剑锋说道。
她的穿着打扮有别于酒吧里的女子,看上去像个风月场上的老手,头发高高地盘起,系着一个黄手帕。
看佟剑锋没好眼睛瞅她,她吐了个烟圈,很妖冶地笑了笑说:“我是这里的领班,一看你们就是北方的客人,想要小姐吗?我们这里有现货,保证新鲜。”
“这个人你认识吗?”
佟剑锋开门见山地说。
他没有回应女领班的挑逗,和这样的女人斗嘴只能是浪费时间,所以选择了单刀直入。
“啊,没见过。”
领班矢口否认见过“穿山甲”
。
她毕竟是风月场里混的女人,发现我们不是来消费的,十分警觉地收住话头。
她问:“你们是干什么的?”
我掏出证件递到她面前。
一看是警官证,她的神态很不自然,转眼间说话就像换了一个人。
“你们是查案子的吧?这里讲话不太方便,去地下室的弹子房说吧。”
她站起来,把我们带到一楼大厅的拐角处。
沿着铁艺装饰的大理石台阶往左走,是一个又一个小包房,走廊的尽头有个木质拉门,里面的灯亮着。
天才少年,被下毒药,沦为凡人,半路遭劫,九死一生,机缘巧合,得逆天法诀。魔教降临,天下大乱,少年崛起,誓要斩妖除魔,弑天封神!...
横空出世的妖孽,闯入会所担任保安,飞速提升到副总经理,一路藿香正气,踩了黑社会,俘虏美人心,开创史上最强的草根逆袭传说。...
他的歌曲红遍世界,是第一个在欧美拿到格莱美奖的华人。他的小说感动无数的人们,是华夏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他的电影轰动世界,是第一个获得奥斯卡最佳男演员的华人。白天他是万众瞩目令无数粉丝为之尖叫的天皇巨星,夜晚他却是令无数鬼魂恐惧的鬼王。PS求一张梦想杯票,另外推荐票收藏打赏什么的也都可以,谢谢各位书友!寂静无人的夜晚一道人影快速闪过,各种鬼魂在空旷的城市飘荡。杨川双眸漆黑回头冷冷一笑我的眼睛可以看见鬼!...
已完结萧鱼儿,你是我的未婚妻,怎么敢和别的男人眉来眼去?火爆男拍案而起。鱼儿,别听他的,你是我的娃娃亲,咱们三岁就一吻定情了!妖孽男一脸桃花。鱼儿,他们两个都得靠边站,我们两个早在妈咪肚子里就指腹为婚了。花美男温柔笑望。望着齐齐向她逼过来的三个美少年,萧鱼儿眼角抽搐转身就逃,却一不小心跌入另一个胸膛,抬头看,平日里那个冰冷高贵的腹黑少爷如今笑的有模有样,亲爱的,这都是哪儿来的妖孽?别跟他们玩儿了,咱们家的娃娃该喂奶了!...
竹林碎尸案无头女尸案幼童弃尸案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古代,沈千沫都逃脱不了跟尸体打交道的命运。不过作为法医界精英,她习以为常,运用专业知识,抽丝剥茧,为尸体说话。但是她还能再倒霉一点吗?穿越成为国公府痴傻呆笨的毁容千金,未婚夫被自己的妹妹所抢,还被赐婚给不良于行不能人道的落魄王爷。无良郡主设计她邪教组织追杀她阴毒皇子暗害她敌国大将羞辱她原来这都跟她那个被赐婚的废物王爷有关,他背负家仇国恨,以病弱之躯筹谋多年。现代女法医穿越至古代,验尸破案助夫复仇抗击外敌保家卫国,最终收获美满良缘。...
这是一个现代软包子穿越到古代腹黑女身体的故事两魂一体好不容易将二人魂魄分离,软包子竟然失忆!更没想到,失忆后的软包子竟变得狡黠刁钻软包子变成了糯米做的粘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