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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逍哥儿那个小胖墩?”
离开姜夫人所居的明萱堂后,姜筠和逢春慢悠悠地往如意苑溜达,两人默走一会儿后,姜筠突然低声问逢春。
逢春瞧一眼姜筠,说道:“喜欢啊,逍哥儿又聪明又可爱,很招人疼。”
她一个新进门的小媳妇,哪敢说姜府的孙子不好,便是真不招人喜欢,她也得违心往好了说,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过,姜逍确实还好啦,抱着肉嘟嘟,逗着笑嘻嘻,逢春也算如实描述,不算溜须拍马。
姜筠不明意味的说道:“我也喜欢。”
逢春心中略无语,神色却温和含笑:“那是二爷的亲侄子,血脉亲缘在那儿摆着,二爷怎么会不喜欢?”
姜筠觉着自己说的太过委婉含蓄,所以,逢春才没听出他话中的深层涵义,其实,他想说的是,你以后也给我生几个可爱的小胖墩,我们一起疼他们爱他们,不过,一想到她听见这些话,大概会脸红成猴屁股,便搁在心底摁下不提。
晌午之后,一大片阴云忽遮住了天空,姜筠隔窗而望,见天色逐渐黯淡下来,目光一转,又落回到手里捏针的逢春身上,说道:“像是要下雨了,别再做针线活了,歇歇眼睛吧。”
逢春望了下窗外天色,再对姜筠展眉而笑:“没剩几针了。”
说罢,又低下头去,戳完最后几针,再崩断线头,将小香囊捧到姜筠跟前,逢春献宝似的笑道,“做好了,二爷瞧瞧,可喜欢么?”
姜筠拿过小巧香囊,见上头绣着几段翠竹,轻轻摩挲几下绣线的纹路:“为什么绣竹子?”
逢春将搁在桌上的针线剪刀等物,一样一样收拢到箩筐里,不便直说竹子比较好绣,比什么花儿鸟儿的好绣多了,只道:“我在书上看过,竹子清华其外,淡泊其中,是清淡高雅之物,咱们院子门口,不是栽有两排竹子么,风吹竹叶的时候,发出的那声响儿,我瞧二爷听着很喜欢。”
姜筠垂着眼睫,轻轻‘嗯’了一声,又道:“往里头放些苏合香,我喜欢那个味。”
“好。”
逢春温声应道。
待到傍晚时分,乌云愈发浓厚,轰隆隆的雷声也时不时的炸起,雨水倒还没落下来,古代的晚上娱乐活动很少,所以一般就寝都很早,逢春刚将姜筠安顿好,一阵瓢泼暴雨已哗啦哗啦砸地,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雷鸣,颇有点黑夜怖怖的意思。
姜筠靠在床头的迎枕上,将逢春搂趴在胸口,在一阵一阵的电闪雷鸣中,寻到柔软的唇瓣缓缓地亲咬,又被啃嘴的逢春,暗暗腹诽,果然是饱暖容易思银欲啊,顺便,古代男子晚上的娱乐活动,大概有两种,要么在外头的秦楼楚馆里风流快活,要么在自己的老巢里快活风流。
因不能做别的事情,姜筠不免啃的时间略长,逢春终于忍不住低声抗议道:“……二爷,要是嘴肿了,我明天还怎么见人啊,我总不能说是吃饭烫着了吧。”
姜筠低低一笑,然后道:“早些睡吧。”
再等一个月,她就是他的了。
然而,事与愿违,姜筠终于能拆竹板的日子,正处于逢春身体的不便日,已经到嘴的肉,却不能动筷吃,姜筠不免有点抑郁,姜夫人也在等着儿子儿媳圆房后,好去忠敬侯府那边开宗祠入族谱,但儿媳正巧来月事,她也无可奈何。
逢春每日被姜筠瞧着时,总觉得他像只狼,色中饿狼,现实比想象残酷,她原本以为心理工作,已经建设的相当到位了,事到临头,她还是觉着压力山大,挺有一种永远留着姨妈的冲动,但是,那是不可能的,姨妈走的干净利落,姜筠得知后,中午多吃了一碗米饭。
晚饭时,逢春有气无力地扒着饭碗,姜筠眉色生春地给逢春添菜:“多吃些,别饿着。”
碗里几乎堆出了一座小山,逢春很想仰天长啸——明显的黄鼠狼给鸡拜年啊。
撤了饭桌,略作消食,再洗漱过罢,因逢春一直磨磨蹭蹭,姜筠便把逢春抱坐回了床边,伸手将垂搭下来的乌黑长发,轻轻别到逢春耳后,姜筠低眉看她:“时辰不早了,我们歇了吧。”
逢春左手攥着右手,紧张不安之色溢于言表,只细弱如蚊的‘嗯’了一声。
姜筠从逢春两肋下穿过,分开她攥握在一起的手,温热的呼吸从额头呵到下巴,极尽耐心地浅吻浅尝,隔着质地柔软的寝衣,手掌不住地摩挲挪移,待逢春气喘吁吁,软在他肩头时,姜筠挥手卸落两层帐帘,再将逢春搬到床里。
逢春闭着眼睛,睫毛簌簌而动,姜筠覆身而上,用五指览阅衣下风光,逢春抖的厉害,活似在筛面一般,姜筠注意到了,滚烫的呼吸吹拂到逢春耳边,低语微微道:“逢春,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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