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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饭最终以阳朔喝水喝到打饱嗝了结束,他不能吃我也没什么胃口,付了账就准备去他租住的公寓搬东西。
路上遇到卖鸡蛋仔的大叔,这东西以前唐吟特别爱吃,一吃能吃好几份,他也总嚷着非要我买给他,闹起来和三岁孩子没什么区别,当时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加一个“非要我买”
,直到我真正明白其中的含义却也已经追悔莫及了,他再也吃不到鸡蛋仔了,而我也没办法再为他掏钱包了。
“你吃这个吗?”
我停了下来问阳朔,“刚才尽喝水了。”
他的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但很快便消散了,快得好像我刚才是眼花了一样,但我知道我的确是看见了。
“买吧,你刚才也没怎么吃。”
最终,他微笑着给了我这个答案。
如果是唐吟,他会兴高采烈地用右手比出一个“2”
回答我说:“买两份,但是我一个人吃没你的份。”
我在心里提醒自己,唐吟是唐吟,阳朔是阳朔,不同的人给你不同的答案有什么好奇怪的。
最终我还是只买了一份,我不太喜欢吃这种东西,只是想买。
香港的鸡蛋仔要卖十块钱一份,重庆的鸡蛋仔只卖五块钱一份,要是唐吟知道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便宜的鸡蛋仔一定会开心到手舞足蹈。
以前我不理解,可我现在很清楚。
阳朔租的房子离我那里并不远,242路公交车三站就到了,家里的情况也正如阳朔所说,他真没什么东西可搬,除了一些换洗的衣服他几乎真像他给自己的评价一样“孑然一身”
。
所有的家具是房东留下来的,墙上、柜子上的装饰品也都是房东留下来的。
不同于阳朔,我很喜欢买各种各样的装饰品把家里布置得有自己的风格,就算是现在租住的房子里面大多数的东西也都是我自己重新置办的,人活一辈子总该有点性格。
当然这也导致我每个月的薪水除了房租水电加吃饭填饱肚子就所剩无几了,我并没有存款的习惯,赚多少花多少。
阳朔把最后几件衣服打包装好,提着几大袋朝我过来了:“好了,我们走吧。”
“不用再留恋一下?”
我背靠在窗台上,外面的风吹进来是温热的,“毕竟在这里住过,现在要搬走了总该会有点舍不得吧。”
我太恋旧,曾被无数人嘲笑过。
他无所谓地耸肩笑笑道:“没什么好留恋的,来的时候是这样,走的时候还是这样。”
我没什么好说的了,关好窗户就过去帮他拎了几袋,出小区大门的时候阳朔直接把房子的钥匙放在了门卫大叔那里,我很好奇为什么他和一脸慈祥的门卫大叔居然连多余的几句寒暄都没有,放下钥匙就拉着我匆匆离开了。
“你不太喜欢那里?”
坐上242之后我问他。
“啊?”
他显然没明白我什么意思,歪着头看我。
“没什么。”
我自动停止了这个话题,知道了原因又能怎么样呢,他都已经和我搬到一起了,追究过去的事情本就毫无意义。
“对了。”
他撞撞我的肩膀,逼近了凑我耳边问我,“你能不能换个工作,老是黑白颠倒对身体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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