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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这些旋风般的活动中——在黑人选举权、黑人教育以及黑人就业这几个领域内——还缺少一个组成部分:立法工作。
在整个1961年中,根本没有做过立法工作,只是基本上是例行公事地扩大了民权委员会工作。
1962年的立法工作只限于在选举权领域内的两项努力——阻止歧视性的文字测验,以及根据宪法修正条款取消人头税。
①要通过上述第一项措施的希望在参议院落空了,因为当时它连结束辩论以提付表决所需要的多数票也没有获得(需要有三分之二的票数)。
这使两件事变得非常清楚:(1)要使它通过,事实上必须得到共和党仪员的一致支持,而这是办不到的,(2)阻挠议事进行的议员将会扼杀总统提出的大多数其他法案,包括那些能为黑人和白人提供较好的住房和较多的就业机会的法案。
关于在联邦选举中禁止征收人头税的问题,这已经争取了二十年。
总统在1947年刚当选众议员后就曾为此投下了他最初所投的一票。
这时,这项法案终于经两院通过,并经总统和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在各州州议会大力促进,成了宪法第二十四条修正案。
总统相信,仅仅由于这条修正案而得到投票机会的黑人和不大富裕的白人人数,就会对他1964年在得克萨斯州和弗吉尼亚州争取重新当选的竞争产生影响。
①人头税是为了限制黑人和贫苦白人投票而设置的,不能纳税的人便失去投票资格。
——译者
黑人领袖还谈论绕过国会行事,因为历史上,国会与其说是一个争取民权立法的战场,不如说是一个埋葬民权立法的墓地。
他们还谈论通过行政方面的进一步努力来争取平等的投票权、教育权、就业权和其他机会。
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主席罗伊·威尔金斯应总统的要求,于1961年2月递交给我一份六十一页的备忘录,为行政行动提供了新的领域。
马丁·路德·金提出了一份更长的文件。
两个文件都谈到在第一篇解放黑奴宣言发表一百周年纪念日或在这一天之前,公布一项内容全面的行政命令,也就是说“第二篇解放宣言”
。
①
①后来,行政命令以及在住房、就业、教育、联邦管理和其他公共活动方面采取的行动,就相当于公布了这样一篇宣言,其成就也许还超过了这样一篇宣言。
然而,这些领袖们不能公开接受总统所作出的关于不进行一场不能获胜的立法斗争的决定。
他们中没有一个人认为任何一项法案能获得通过,但他们必须对自己的选区有所交代,同时他们对失败所带来的恶果似乎不象总统看得那么严重。
金希望举行更多的“炉边谈话”
。
威尔金斯则抱怨肯尼迪“过分谨慎”
。
象一百年前主张废除奴隶制度的人士一样,他们责备总统优柔寡断、含糊其词并向后退缩。
不过他们之间的关系仍然是诚恳的、密切的。
总统、司法部长、司法部副部长伯克·马歇尔、白宫顾问助理李·怀特和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路易斯·马丁都经常同黑人领袖保持接触。
黑人领袖们知道他们有一位愿意倾听并了解意见的总统。
当威尔金斯和一个代表团敦促他提出立法议案的时候,他们对总统拒绝改变方针时所显示的魅力和坚韧意志,以及他欢迎他们施加压力“以抵消来自另一方面的压力”
时所表现的坦率,全获得了深刻印象,1963年林肯诞辰那天(传统上只由共和党人予以庆祝),总统在白宫举行了一个盛大的招待会,有一千多名黑人领袖和民权战士参加。
他们对他的战略所感到的不满多少已有所缓和,因为总统对他们相当尊重——不带一丝优越感,不把自已看作应享受优越地位的人,而是象他对所有美国公民那样,尊敬和重视他们。
多数黑人领袖是精明的评判者,他们很明白,哪些政治家深深懂得他们的重要价值,而哪些人则主要是看重他们的选票,——虽然肯尼迪开始时也许更多地关心他们的选票,但到了六十年代,上述的第一种情况,对他变得越来越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