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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不是什么天才,所以他需要比别人多付出好几倍的汗水,只为了缩短这人与人生来的差距。
我只是想要靠着自己的努力去获得成功,这有错吗?沈冬宁情绪激动地说着。
“你太单纯了。”
叶琛丢给他这样一句评价。
xxxxxx
“小宁,我们的巡演终于结束了啊啊啊!
!
我们现在在准备回去的路上,你过的还好吗?”
陈昨的声音忽地惆怅起来,“可我一点都不好,没想到你居然背着我和别的男人……我、我的心里好难过~”
偏蓝的声音插.进来,“队长,这里是机场,你能不能稍微注意点形象?”
旁边有低而冷的声音传来,“好,丢,人。”
不用想也知道是十夜。
“沉叔呢?”
“他去寄行李了。”
回答完,陈昨继续惆怅,“小宁宁,这不是真的对吧,我的心好痛,我也要抱抱~”
真是好黏人的家伙,怎么跟宠物似的。
沈冬宁耐着性子敷衍了几句,约好跟他们回来再聚,然后久挂掉了电话。
……
沈冬宁和陈昨的相遇很偶然,一年多前,阿申被家中长辈认领回家,沈冬宁戴着面具化名“恒星”
暂时担当主唱,“rday”
整日为寻找新主唱而发愁……
一次唱k,他们在隔壁发现了一个独自k歌的麦霸,虽然姿势很丑,但唱功不错。
沈冬宁长得比较亲切,又输了拳,于是负责进去招安工作,没成想该男子刚刚失恋,还喝醉了酒,心情差到极点,心无旁骛地抱着话筒,只顾没完没了地嚎:“死了都要爱~~”
完全不理会旁人的存在。
没多想,沈冬宁抬手就去抢了他的话筒。
没了作案工具的陈昨有些懵,乱蓬蓬地头发下,眼神傻得可怜,转了好几圈才把视线定格在面前的少年身上。
包厢昏暗的光线下,那少年柔白的脸比女子还要细腻,眼神柔媚,玫瑰色的嘴唇润泽如成熟的果实,明知道不是雌性,陈昨却还是看得入神。
既然不是雌性,这长相明显犯规了好吗!
哪有男人可以长得那么好看的?
他似乎说了些什么,音乐的伴奏开的很大,陈昨没有听清,只是盯着那一开一合的嘴唇发愣,把昨天甩他的妹子忘到了九霄云外……
“你喜欢唱歌吗?你要和我一起唱歌吗?”
沈冬宁想起了话筒的存在,认真询问的时候,还浅浅一笑。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触电的感觉。
……
之后,陈昨顺利成了“rday”
的主唱,但他和沈冬宁并没有同台唱过歌。
也是奇怪,从他进来后乐队的名气渐渐响了起来,隔着三条街,也有人谈论着那个叫昨日的乐队。
再后来,隔着几座城,都有人会谈起那个叫昨日的乐队的主唱,叫陈昨……
沈冬宁有时候会来看他们练习,次数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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