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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中,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已入夜,两人感到腹中饥饿,找了个地方吃东西。
犯无赦对豪华的大饭店没什么兴趣,反而喜欢路边摊,热炒和烧烤是他的最爱,炸肉串再配上冰啤酒,简直是人间一大享受。
这么接地气的大魔头,有时候让吴临水觉得很有意思。
“你这么迷刑侦剧,干嘛不让我去找余咬咬那混蛋,按照警察那套来不就是你最喜欢的吗?”
不敢叫咬哥,男人绝对要怒,所以故意在混蛋两个字上加重读音。
果然,犯无赦没有计较,不过口气依然充满威胁:“说过不准提他,你要是嫌身体太健康,为夫可以帮你卸点器官下来,反正割了还会长。”
“我皮不痒,谢谢!”
始终不明白男人为什么对咬哥充满敌意,这两人甚至连照面都没打过,根本谈不上过节。
不过魔族大多生性狡猾,喜怒无常,单纯看对方不顺眼而大打出手,甚至闹到种族大战的情况也不少。
吴临水只能猜测,大魔头大概只是不爽这个名字。
“还算有点自知之明,这次就饶了你。”
犯无赦嘴角上扬,凤眼微挑,笑容中带着一丝与男人无关的媚,可又不觉得娘炮和恶心,反而增加不少危险的诱惑力。
一笑倾城这个词用在这里毫不夸张,他一笑,世界都为之倾倒。
要是在脑残玛丽苏小说里看到这种描写,吴临水一定呲之以鼻,因为他想象不出美得惊天地泣鬼神的男人应该长什么样,也不相信有这种絶色美人存在。
可墨菲定律就是可怕,或者说现实总打脸。
这不,他眼前就坐了一个用世间最美好字句形容都会相形失色的美人,撩得他心尖上有种说不出的感觉,痒痒的。
难道魔都是这样的吗,长得好看就算了,不分男女,骨子里都带着妖艳,又喜欢诱惑人。
吴临水满脑子胡思乱想,思绪不知飞了多远,恍惚中听到男人问他会不会叠老鼠。
他回神,看见犯无赦正在跟手帕作战。
“你卷错边了,这里塞进去,两头交叠,那边打结,这里拉出来是尾巴。”
原来他也有做不好的事,看见男人笨手笨脚的样子,吴临水忍不住帮忙。
叠老鼠这个技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在哪学会的,没想到实际操作起来却很熟练,不到两分钟一只胖乎乎的老鼠就卧在桌上。
“还挺像,就是不知道好不好用。”
犯无赦笑着捏起那只小东西,轻轻吹了口气,神奇的事情随即发生。
一股黑雾从他嘴里溢出,缓缓钻进布老鼠的体内,只一会功夫,那个玩具就产生了生命,动动尾巴,敏捷地跳到地上。
接着它左右晃动小脑袋,似乎在嗅什么气味,钻进下水道不见了。
“操控术我也会,不过不画符不行。”
菅祖虽然自成一派,有自己的功法,但后人中有人修道,便将老祖宗那一套进行改良。
所以吴临水学的法术,更倾向于茅山术,需要用纸符施咒才能驱鬼除魔。
“你要是想学,我教你啊。”
男人笑着凑过来,贴得很近,鼻尖几乎挨着吴临水的脸颊,炙热的呼吸喷在皮肤上,形成一股暧昧的氛围。
近距离看大魔头的脸,某人又不可抑制地心跳不止,这感觉让他很害怕。
渐渐对一个不该产生感觉的人有了反应,是很糟糕的状况。
他不动声色推开大猫一样黏人的家伙,深呼吸了好几下调整情绪:“怎么样,找到入口了吗?”
鼠类嗅觉灵敏,身形娇小,适合探测环境。
犯无赦放这只布老鼠出去,多半是为了找人偶店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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