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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第一次结交的挚友,自己第一次心悦的女人,这两个人的联手背叛,在他最柔软的地方下刀,留给他最难堪的伤口。
他是完全有理由去恨去怨的。
可是陆小凤没有。
因为,他是陆小凤。
在他的眼中,叶且歌看到的是一瞬间褪去的急躁。
曾经大漠之中的陆小凤,眼角眉梢都是跃跃欲试的急切,也毫不掩饰自己想要名扬江湖的野心。
可是这一瞬间,他眼中对名利的追逐彻底褪去,一时之间,竟澄澈得宛若稚子。
没有着急回答叶且歌的问题,陆小凤却说起了一个看似全然无关的话题:“都说江湖人容易遗忘初心,可是叶兄,我想试一试,看看自己能不能一直初心不负,不行难与人言之事。”
何事不惧人言?茫茫江湖,就是那些德高望重的武林名宿,恐怕也不敢说自己一生没有做过一件不惧人言之事。
然而此刻,陆小凤这样说着,叶且歌却忽然觉得,他是可以做到的。
目光有些惋惜的看着叶且歌手中的剑,陆小凤伸出了自己的手,对她道:“剑乃伤人之兵,从此之后,我就用我这几根手指安身自保便可。”
却终归有些黯然,陆小凤低声道:“总不见得有人能夺了我的手指,再过来戳我吧?”
像是被这个说法取悦,陆小凤躺在床上,不由的笑出了声。
不想却牵动了背后的伤口,让他“嘶”
了一声。
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叶且歌用手拂过那个剑匣,注视着陆小凤。
片刻之后,叶且歌颔首:“好。”
略微一顿,叶且歌将那剑匣打开,露出里面的软剑,对陆小凤郑重道:“此剑名曰别霜,重三斤四两,长六尺三。
陆兄既然已有决断,今日叶某便将之封入剑冢。”
陆小凤愣了愣,转而又跟着笑开。
他最后一次看过那柄剑,像是在和十七岁之前的自己诀别。
半晌之后,他轻声说道:“有劳叶兄。”
从此之后,他将不再用剑。
此剑为他而铸,也因他只能在剑冢之中蒙尘。
虽然遗憾,却也算是郑重高别。
同是剑客,封剑入冢的意义,陆小凤和叶且歌都懂。
这是陆小凤自己的决定,无论他做了怎样的决定,作为他的朋友,叶且歌只要支持他就好。
陆小凤的伤好了之后,他离开了白云城,转而重新回到了大漠。
叶且歌知道,他是去寻胡铁花了。
有的时候叶且歌会在想,是不是在初见的时候,胡大哥就已经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帮着陆小凤准备了一条谈不上是退路的退路呢?然而这个问题,始终没有人能够解答。
叶且歌唯一能够期盼的事情,便是哪一日与陆小凤再见。
至若那时,这个初见时候冷若霜雪的少年剑客会变成何种模样,却已经不是叶且歌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虽然江湖朝堂一派暗潮汹涌,占尽先机的白云城主也在推波助澜,蛰伏不出的九公子依旧在暗处搅乱浑水,西方魔教的势力也还在无限扩张。
男人们都在大展拳脚,蠢蠢欲动,然而对于叶且歌来说,白云城中的这两年,依旧是十足安稳的两年。
在这两年中,叶且歌每日照旧的练剑,有的时候遇见瓶颈,便会找兄长指点切磋一番。
偶有所得,也会在白云城外的山洞之中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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