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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铁器还是很贵的,一口铁锅要00文,在农村,这样一口锅恐怕要相当于一年的收入,或者相当于一间房的价格。
因此才有“砸锅卖铁”
这一词来形容人筹措所有的家底。
后来朝廷的财政不足,也去打盐铁专卖的主意。
最后,马老三去给全家采购吃的。
按照全家五口人计算,每天的口粮是0升,也就是正好一斗粟米,价格是25文钱。
家里还有一匹马,食量是每天草一捆,粟米七升。
加上柴米油盐之类的,算家里每个月的基本伙食费就是500文。
想想九品官的俸禄,不过00文左右,李志坚心里暗暗心惊,他妈的,跑到唐朝来做官,不算房租,全家5口人加一匹马竟然都入不敷出!
难怪韩愈在国子监上班的时候,说“岁丰妻啼饥饿,冬暖儿号寒”
了。
李志坚一行才回到家,却见的几个短衣打扮的农民蹲在门口候着。
到主人家回来,众人纷纷上前作揖:“见过李录事!”
“你们是什么人?”
李志坚纳闷道,他不记得叫人过来。
“某都是李录事名下职分田的佃户。
闻得换了李录事来,今日确实来交租的。”
李志坚猛然醒悟过来,原来唐代官吏除了发工资,还有别的福利措施:布帛,禄米,柴炭等。
就如同现代中国事业单位过年发福利之类的东东。
此外,京官和州官都可以在名下有“职分田”
。
这些田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都属于官员,但是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退职的时候也要退田,不然接任的官员就没田了。
九品当然是职田最少的,仅仅200亩。
理论上的一品大员,比如李志坚的邻居,此时的卫国公李靖,他的职田是200亩(当然,他自己还有封地,这只是职位上的福利而已)。
唐代的农业水平不高,一亩地一季也就石(0斗)的产量,意味着两季熟的农地一年只能产2石20斗,也就是五口之家二十天的口粮。
《新唐书·食货志》说:“京畿之内,每田一亩,官税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亩至一石者,是二十倍于官税也。
降及中等,租犹半之,是十倍于官税也”
。
地主收租率十分之五,租石,亩产当为2石。
这是京畿良田。
所以这200亩地,每年产粮食400石,最次也能卖00贯钱。
如果是用最高的私税,年收入是50贯,或者200石粮食;如果是用额定的官税,就只有……0石粮食。
五口之家一年就要吃掉65斗,也就是65石粮食,这点自己吃都不够。
参考一下当时农民的待遇:授田00亩实际授田大概只有一半,交税2石粟米,绢布两丈,麻三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