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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这里,而是在维也纳。
就像我常在丹佛、西雅图、旧金山和华盛顿看见活生生的你一样。
每当我背上发痒时,就会在每一个商店橱窗、每一个风华衰败的门口看见你的鬼魂。
你穿着你那件骆驼毛外套,叼着你每次抽每次皱眉头的雪茄。
你那双蓝眼睛像溺毙者的眼睛,瞳孔顶住上眼睑来吓我。
“你上哪儿去了,老小子,你矫健的腿这么晚还带你上哪儿去?找个好女人,是吧?某个爱慕你的人?来吧,老小子。
你可以告诉你老爸。
拥抱一下吧。”
在伦敦,你躺在你临终之榻,但我没靠近你,我不想知道也不谈论你的事,这是我追悼你的方式。
“不,我不。
不,我不要。”
每次我的脚跟撞上鹅卵石,我就会这样说。
所以你就来找我啦。
到维也纳,像文沃斯那样对我。
我转过的每个街口,你都无所不在。
直到你充满爱怜的目光在我背后燃烧,而我永远挥之不去。
放过我吧,你这该死的,我轻声说。
我希望你怎么死?所有的方式轮流上场吧。
去死,我告诉你。
就死在人行道上,让每个人都看得见。
别再宠我。
别再信任我。
你要钱吗?一毛都没有了。
你为了拥有一切,已放弃了拥有这个的权利。
你要马格纳斯。
你要我活力尚存的灵魂进人你已死的躯壳,还给你我欠你的生命。
“玩得开心吧,对不对,儿子?”
老波比很了不起,我从一开场就看得出来。
你们两个在那里偷偷摸摸做什么?来吧,你可以告诉你老爸!
有搞头,是不是?放了几先令进口袋,对不对,就像你老爸教你的一样?
三分钟。
我总喜欢掐时间。
皮姆擦净脸,从内侧的口袋掏出他那本忠心耿耿的格里美尔斯豪森的《痴儿西木传》。
封面是破损的棕色粗硬布,饱经旅途风霜。
他把书放在桌上,就在一叠纸和一支铅笔旁边,穿过房间,跪在亲爱的老温斯顿收音机前,转动电木旋钮,找到他要的波长。
调低音量,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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