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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听到虎叫,都是一阵高兴,打个小鹿哪能和猛虎比较?在三公子的带领下,一催战马,跟随着三公子向虎嚎处跑去。
转过山脚,只见百米处一只老虎身子上插着几支箭,正向山脚处跑来。
三公子接过手下送上来专打猛兽的狼牙箭,拉开硬弓,流星赶月般正中猛虎的脖子,一箭把老虎射的倒在了地上,众人皆是一阵喝彩。
这时又是一阵马蹄声,树林处出现了一队骑兵,领头的正是胡安国的镇北将军府的二公子胡世同,不过镇北将军乃是胡安国的皇室宗族,他的地位跟王三公子一样,也是镇北将军府的下一任有力竞争者。
两者虽然敌对,不过也是早有耳闻,在各自的军师的一阵耳语下,二公子胡世同纵马上前,来到老虎不远处。
“我当是谁,竟然敢拦截本将军的猎物,王锋,这老虎是我们先打死的,劳驾让一让。”
胡世同大声道。
“呵呵,这老虎到了晋国地界,是我一箭射死的,胡世同,你也太霸道了吧?过了地界,就是本将军之物,况且还是我一箭射死的,还敢如此嚣张,欺我手中长刀不利否?”
王三公子不屑道。
两人都知道,出来打猎,遇见老虎是意气之争,要是真的拔刀相向,那就是两国开战的下场,两人都承受不起,故而过的是嘴上的一时之利。
“呵呵,王锋,你我皆是一军之主,亲自动手打架乃是匹夫之勇,传出去让下面的军士笑话,不如让手下人来个比试,赢得带走猛虎如何?”
胡公子知道虽然老虎是自家先射伤的,不过跑过了晋国地界,自己不占理,最近正好得了一个勇士,天生神力,弓马娴熟,有万夫不当之勇,想来王锋处仓促之间,身边很可能没有猛将追随,杀杀王锋的威风最妙不过,传回将军府也是大涨面子。
三公子虽然不可能自己上阵,不过要是放弃了到手的猎物,回去哪里能抬得起头?打又不可能真打,自是应可,两队人马分别来到了山下的开阔处,一队排了开来。
只见二公子胡世同马队处跑出也一个络腮胡子的勇士,身高九尺,健壮如牛,穿着皮甲,胸前一面护心镜,手上提着一把萱花大斧,斧面如盘,闪着冷光,重不下百斤,腰悬一把短鞭,威风凛凛。
呔的一声大喊:
“本将乃是胡将军麾下偏将庞永,手下不斩无名之将,来者报上名来。
要是不敢战,趁早回去抱孩子。”
庞永说完胡公子处一阵大笑。
“哪位将军出阵,取下莽夫的头颅当球踢,好早点回去吃老虎肉,喝虎鞭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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