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4章沧州之十三
轩华出了门后,将自己关在屋里很多天。
东紫来看了他,颇为担忧道:“前辈,您这是怎么了?”
轩华没说话,他看见所有天剑宗的人,都觉得烦。
一月后,凝华来见了他,她将一个包裹递给他,温和道:“轩华,你该启程了。”
他坐在蒲团上,慢慢抬头看她。
光辉落在她身上,她的笑容温和从容,一如既往。
轩华颤抖着接过那个包裹,低垂下头,颤着声道:“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我知道。”
凝华微笑出声,抚上他的发,温柔道:“可是轩华,不是每一份感情都应该被回应。”
他没说话,紧咬着下唇,颤抖着站起来,握着包裹,踉跄着走了出去。
下山的时候,她站在山峰上看着他,青衫道冠,一如四百年前,送他离开。
这一次,他再没有当时那般从容的心境。
他强逼着自己不要回头。
秦凤蹦蹦跳跳落在他旁边来,欢快道:“嗨,你被人抛弃啦!”
“闭嘴!”
轩华没有回头,眼泪落下来。
秦凤愣了愣,随后道:“你哭啦?为个蝼蚁,有什么好哭的?”
“你闭嘴!”
轩华像个少年人一样,用袖子抹过眼泪,疾步走上前去。
秦凤浑不在意,蹦蹦跳跳跟了上去。
离开天剑宗后,他们漫无目的而去。
身为龙族,轩华修为进阶极慢,然而修为和他本身战力却并没有什么关系。
就像秦凤看上去也就是个金丹修士,但却几乎没有什么修士能真正奈何她。
秦凤是完整保留了传承的凤凰,她记得上界的一切,叽叽喳喳对他说着。
“我们是天生的神族,和这些蝼蚁有云泥之别。
不过因为能力太强,所以我们也需要在尘世磨炼道心,等日后飞升,他们也就位列金仙,我们却可以直接成神。”
“知道成神是指什么吗?没有人能赢过我们,我们挥手就能创造一个世界,毁灭一个世界。”
“所以,轩华,”
秦凤拍着他的肩,认真道:“畅想一下日后称霸三千界的未来,区区蝼蚁,算得了什么!”
轩华一般就听她胡扯,摩擦着自己的剑。
他的剑是凝华送给他的,一把很简单的剑,黑色的剑柄,银白的剑身,没有任何花哨。
她说这是她第一次铸剑,所以他一直倍加珍藏,总是摩挲了又摩挲。
秦凤每天都是意气风发的样子,有时候轩华不由得觉得好笑,听她信誓旦旦说要嫁给他,他不由得问:“你为什么想要嫁给我?”
“因为你是龙,我是凤,我们要一起称霸三千界的!”
“如果我不是龙呢?”
“你怎么会不是龙?”
秦凤完全听不懂他在问什么。
轩华不由得道:“你还小,还什么都不懂。”
轩华和秦凤打打闹闹两百年,天剑宗终于成了一个还算有名望的剑修门派。
十八岁的生日那天被一个妞给莫名其妙的强奸了,还特么要老子负责,我特么容易么我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卫道士绕道「新书期,保底每天两更」本书群「」入群任意角色名『招个尽心的书评管理,纯自愿,无利益』...
他是型的钻石金主,她是驱赶出家族,她被人囚禁长达数月...
花魁,人们习惯叫他花小子,一个从小在女人堆里混长大的男人,因为16岁那年被女人睡了,从此便着了迷。花魁誓,一生一世要睡好多好多女人,于是,花魁从家乡睡到县城,从县城睡到省城,最终睡到了外国去...
他看到男人时震惊的无法言语几近失控,却暮然看到他身旁的妻儿,而后沉默,转身后,顷刻间泪流满面,那年地震失联后,他等了他五年,却等到的是他早已娶妻生子!男童疑问道二叔,那个叔叔好怪!男人看着离去的背影,皱了皱眉,转头问女人道姐,我失忆前是不是认识他?...
她,是暗夜中美丽高贵永生的血族亲王,徘徊人类世界,却不甘堕落,宁为吸血鬼猎人。他,是黎明前优雅高傲黑暗的血族公爵,冷血的屠戮者,却用情至深,宁为她将家族陷入众矢之的。狼族与血族,女巫与魔域,人类世界与变异族,所有的事件接连发生。爱与恨的交织,宿命的纠葛,让世界陷入了疯狂。她的执着,他来守护,却仍然陷入一个又一个的阴谋与争斗中。命运的米字路口,是...
世上最不能招惹的便是美女,而林风第一次遇到美女,不但招惹了,而且还是一群,从此,林风就陷入到了水深火热的生活当中,无时无刻的被美女折磨且看林风如何征服女上司,让女上司对他爱到不能自拔。流星出品,必属精品,如有雷同,那不可能!已有百万字以上完本作品傲娇老婆我的爱风华绝代,人品保证,放心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