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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辰很快做决定,“先到二楼去看看这个研究所主要研究的是什么,再下到地下,向目标地点靠拢。
不要跟丢了。”
四个人踏上台阶,江灿灿走在最前面开路,对着上了锁的黑色大门直接就是一脚,“砰”
的一声,成功暴力开门。
供电系统已经损坏,里面黑漆漆一片,空气里满是陈旧的气味。
四个人手里一人拿了一支手电筒,一楼光线很差,电筒的光扫过去,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江灿灿照着江木的指挥找到楼梯,往二楼走。
“是灿爷我的错觉?怎么觉得这么冷呢?而且这研究所是不是被抢劫过,你们看,楼梯转角的盆栽花盆都碎了,还有墙壁上,明显溅上去的是血。”
他晃了晃手里的电筒,“总有种自己穿梭在灵异现场的感觉!”
凌辰右手提着槍,问叶宵,“害怕吗?”
叶宵摇头,“不怕。”
凌辰笑了,又问,“那我们叶宵怕鬼吗?”
叶宵还是摇头,认真回答,“比起鬼,我更怕人。”
撸了两把他的头发,凌辰没有再问下去,顺手捏了捏他皮肤细腻的后颈,“我在,什么都不用怕。”
顺利到达二楼,找到档案室,江灿灿两下开了门,积灰从门框上抖下来,落了他一身。
大致观察了里面的布置,成排的木质书架上全是已经泛黄了的纸质书,椭圆形的长桌上面摆着近十台电脑,桌子边上立着一个高到天花板的玻璃柜,里面是装订好的文件,目测有上百份,全都泛了黄。
谨慎起见,凌辰摸手套出来戴上,见叶宵盯着自己的手看,就问他,“你也想戴?回去找一双给你。”
叶宵摇摇头,“你戴好看。”
看见手套,他只是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凌辰时的情景。
打开玻璃柜,凌辰翻了两页就皱了眉,“这研究所是做基因研究的。”
江灿灿低骂了一声“草”
。
二十几年前,人类的生存圈被不断压缩,自然灾害频繁到三天一场小灾五天一场大害。
当时有人提出,为了适应变化的自然环境,人类也应该改变。
追本溯源,就是要改变人的基因。
生死存亡总会让人选择性遗忘法律伦理,那时,无数生物研究所纷纷出现,开始大规模地用人类和动物来做基因实验,近乎疯狂。
这一现象,在官方记载中,被称为“基因改良运动”
。
但折腾了近十年,除了各种失败品,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研究结果。
江灿灿以前跟着凌辰出任务,也捣毁过一个非法研究所,记忆非常不美好,现在是一听“基因研究”
四个字就起鸡皮疙瘩,“辰哥,这鬼地方是研究什么方向的?”
“基因融合与改良。”
凌辰一目十行,看得很快,总结道,“就是将动物的基因和人类的相融合,让人类拥有部分动物的特性,以提高环境适应能力。”
他盯着档案里夹着的照片,眼神也沉了下去。
叶宵好奇地凑过去看了眼,照片上是个趴在地上的男孩儿,竖瞳,身上覆盖着皮毛,尾椎骨下方还有一根细长的尾巴,但可能是生理特征并没有融合好,骨骼显得非常畸形。
照片的背面画了一把叉,写着“废弃”
正所谓装X一时爽,不死万万年,所以这大概是一个专门抱大腿,怂出一片天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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