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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像疯修士超级诚实一样,再说这是正常人会开口问的事情吗?诺尔努力压下一个白眼。
“那天永恒教会的蠢蛋还特地按着我看呢。”
忒斯特自顾自地说下去,“杀死我家人的可不是生命神殿的骑士,是弗拉玛家的好邻居们——我父亲曾帮他们修过首饰,我母亲曾与他们交换过菜谱。
每次在街上见面,他们总是笑着过来打招呼。”
只是在得知弗拉玛家族“亵渎”
、“供奉邪神”
后,这些亲切的邻居们拎起了火钳、菜刀与斧头。
他们踏过精心打理的花园,撞
开刚漆过不久的门,将这富裕体面的一家人全部拖了出来。
“……调查骑士到场前,我的家人就都成了肉酱,脑袋也被串上了木桩。
那群人好像认为自己多砍一下,就能多得到生命女神的一分祝福,多虔诚啊。
他们还叫我‘疯’修士呢。”
忒斯特毫不掩饰语气里的讽刺之意。
“生命神殿的人姗姗来迟,那会儿l我家烧得正旺,我妹妹的头发已经烧着了。
他们只是调查了一番,然后做了做记录。”
“永恒教会的老头指望我恨生命神殿,结果当时我光顾着思考另一件事——我刚被永恒教会捉走,紧接着风声就传了出去。
想也知道,这个局面是永恒教会刻意诱导的。”
“生命神殿,永恒教会。
要讨厌当然要平等地讨厌。”
疯修士严肃地总结道。
诺尔不知道说什么好。
亲眼目睹这一切,足以摧毁一个正常七岁孩子的精神。
谁想忒斯特天生就是个疯的,反而当场看穿了教会的小伎俩。
永恒教会眼巴巴指望忒斯特“带来无尽的毁灭和混乱”
。
结果十多年来,疯修士天天追在他们屁股后面派发毁灭与混乱……给自家找这么个神选,永恒之子是有受虐倾向吗?
“原来如此,”
诺尔咕哝,“怪不得你要那样展示尸体,你的复仇还挺有针对性。”
忒斯特停下脚步。
“不不不,展示尸体可不是复仇,亲爱的。”
忒斯特冲诺尔挑起眉毛,“永恒教会导致我家被烧,成员死光。
所以我也烧了他们,让他们的成员死了个干净——母亲说过,别人怎么对待我,我也要怎么对待别人。
到这里为止,我的‘复仇’就结束了。”
“接下来的一切,只是调查和娱乐。
你看,我把它们结合得多好!”
好吧,诺尔噎了下,他果真还是猜不中忒斯特的脑回路。
诺尔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胸腹——忒斯特的金轮正沉睡在他的血肉之中,那是家人的礼物,疯修士的宝贝之一。
时至今日,诺尔越来越摸不透忒斯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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