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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玉山是一个在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人。
圈子里人人都说他是霍家的败类,笑他是贱蹄子生的小贱蹄子。
这些上等人需要靠嘲笑别人获取优越感,他理解。
既然小贱蹄子是他在这个世界的“位置”
,那么他不介意扮演一个纨绔子弟,整日和狐朋狗友混在一起花天酒地。
他们瞧他是乐子,他瞧那些自诩高尚的家伙,也是乐子。
在霍家古板老旧的大家族里,身上有一半妓女血液的他不被欢迎。
在高高在上的世家子弟中,身上有一半妓女血液的他不被欢迎。
就连在母亲心中,也正是因为他的出生,导致她年老色衰,因为有了他,她才被去母留子。
霍玉山不怪她。
他知道,她只是面对权势滔天的霍家太无力了,不敢怨恨冷酷无情的霍老爷,便只能将痛苦的恨意投注在自己弱小的儿子身上了。
他不怪她。
他爱她,哪怕她恨他。
他是一个不被这个世界欢迎的存在。
无所谓,反正人这一世不过百年,很快就会结束痛苦,在此之前,他会好好享乐的。
到了年纪,他被父亲眼不见心不烦地送去了国外的大学读哲学。
多好笑,他,哲学?
不过也正常,他一个妓女所生的小贱蹄子,自然是不配读金融、管理或是和霍家主营企业相关的医药专业的。
无所谓,反正去国外念大学也只是换一群人、换一个地方花天酒地罢了。
可他从未想过,命运的齿轮就此转动了。
某天,他那同父异母的精英大哥霍启年,在家族聚餐结束后,淡淡给他丢下一句:“你们学校医药专业有一位特别的新生。”
——这是霍玉山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
“你去接触一下她。”
霍启年优雅地用餐巾擦了擦嘴,轻蔑的眸光划来,“也算是你为霍家能做到的唯一的用处了。”
“……”
霍玉山不愿意听命。
那样会让他觉得自己像一条狗。
尽管他本就是一条在霍家混吃等死的癞皮狗。
于是,他表面笑嘻嘻地答应了,实际上并不打算去接触这个所谓的医药天才。
——想必是和霍启年、和那些世家子弟一样无聊的家伙。
明明没有刻意去记,但沈厌灵这个名字还是进了他心里。
像一块淡淡的烫伤——母亲发病时,用烟蒂在他胳膊上烫出的伤痕。
最初,‘沈厌灵’这个名字每每浮现脑海,总是伴随着不快乐的情感体验,他本能地不喜欢她。
或许是因为心理学里那什么见鬼的显现效应,自那以后,她就常常出现在他的世界里。
不,更确切的说,是从他的世界路过。
当他在公寓的天台开party纸醉金迷时,她打着伞从楼
下经过;
当他和狐朋狗友勾肩搭背地去酒吧时,她坐在湖边将面包掰给一群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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