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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有薇:秦杉女朋友,秦峥的准嫂子。
唐莎:本文主角“他”
的妹妹。
第2章2
那年秋天,他赴英国读预科,认识了很多人。
生机勃勃的男女总令他好奇,他最经常来往的是个清瘦的港女,模样很美,身体隐有幽香,皮肤白而凉。
港女年长他7岁,大学毕业后和一个白人老头子走到一起,他送给她一颗巨大的翡翠作为分手礼。
港女很懊恼:“我以为,像你这么年轻,不想跟谁定下来。”
他把她的长发捋到耳后,温和地说:“不要羞愧。
我喜欢有人想从我这里得到一点什么。”
他盼望自己还能拥有热情,但这非常难。
成年后他流连于夜店,找上他的有女也有男,他随兴所至,无可无不可。
偶尔他也一个人饮酒,目光掠过一张张美丽的脸,像是下雨天观赏雨中花,隔着山,也隔着海。
考上剑桥大学第二年,他漫不经心走进艺术区的一间酒吧,在拥挤的人群里,吧台边的程约翰映入眼帘。
友人在结账,程约翰在旁边等候,一手撑着吧台,聆听众人交谈。
酒吧灯光变幻,落在他背上,如同身披霞光。
刹那间,他心跳加速。
15岁时,有人站在夕阳里,像穿了一件金色的衬衫。
夜灯似风浪在摇晃,他冲进卫生间自渎,痛哭到呕吐。
程约翰同行的友人大多是中年女人,他以温柔的垂首之态等着她们,女人们都特别喜欢他这一型是吗?接下来的深夜里,他会在哪里,跟谁度过?恶心感涌上喉咙口,他张开嘴,大口喘息。
此后他常去那间酒吧,但初秋时才再次等到程约翰。
他好奇于他们交谈的内容,有天换到邻座。
程约翰是马术高手,女人们托付他教导子女,以便申请一所好学校。
英国的大学很看重学业之外的这些才能,当然,也不尽然如此,他一无所长,但父亲说,世路难行钱作马。
并非只有孩子的母亲找程约翰,有几次是父亲,从言行举止来看,都是国内非富即贵的人物。
程约翰面对男人和女人明显不同,正襟危坐,近乎端庄。
他擎着红酒杯,冷冷地想,谈完正事,他会被男人们带去哪些肮脏的地方?公共厕所,电车的最后一排座位,或是深夜街头的垃圾桶旁。
他又去了卫生间。
出来洗手时,程约翰推门进来,他大概又谈定了一桩买卖,浑身散发着松弛的快乐。
他拧开水龙头,慢慢冲刷手指,用眼角余光看程约翰,难掩心头恨意,他凭什么快乐,他就该被人揪着头发,撞到墙上去,一下一下被砸得鼻青脸肿,一下一下被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