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眼看推辞不得,曹昂也不得不选择作诗或者抄诗一首。
曹昂不怕作诗,因为他能做“文抄公”
,只是在这个场合,选一首合适的,水平不高不低的,不会压了众人也不会丢脸的,也并不容易。
水平一般的,一般流传不到后世啊。
曹昂装模装样的沉吟了一会,这才吟诵道:
“暮春浴罢振春衣,正是流觞修禊时。
世事藏机应落落,人情忘我总熙熙。
醉能辞醉原非醉,诗到无诗乃是诗。
伟矣唐聚众君子,不将文字立藩篱。”
宋朝曾宏父的《题凤山书院修禊图》,一首水平不高不低的诗,但胜在最后一句的机巧。
曹昂在最后落脚到对众人的夸赞上,也算是皆大欢喜。
曹昂将诗吟诵完,袁绍便夸赞道:“好诗,真是好诗,贤侄倚马千言,出口成章,真是大才啊。
单是今日这句‘醉能辞醉原非醉,诗到无诗乃是诗’,便胜却今日我等全部文章。”
“伯父谬赞了!
小侄拙作,不过是抛砖引玉,若论佳作,还得诸位叔伯。”
曹昂赶紧谦辞道,心中却是腹诽道:今天袁绍吃错药了,逮着自己没完了。
其余众人,也纷纷夸赞曹昂的诗才。
虽然有人也认为,这七言八句的,算不上正儿八经的诗,很快便让袁绍堵了回来。
“古往今来,三言、四言、五言、六言、八言、九言诗皆有,谁又言七言之诗不可。
这诗只要写的好,别管几言几句,都是好诗。”
有袁绍开口,众人自无异议,很快众人口中,只剩下对曹昂的赞叹。
曹昂听着这些赞叹,心中却没有一丝的骄傲,反而有种警醒。
这诗写的的确不错,但若说有多好也是假话,应制诗而已,本来就受限制。
但袁绍这么不遗余力地夸赞自己,倒像是给自己抬椅子一般,着实让人费解。
就是真要抬高某人,也得是他儿子啊。
曹昂怀疑袁绍是在“捧杀”
自己,可是又想不到袁绍这么做的理由。
除了自己最近不断地撩拨他女儿以外,自己什么也么做啊。
此时袁绍仍在跟众人夸赞曹昂。
“孟德有此佳子,我等甚是艳羡。”
这时不知道谁说了一句“此佳子我等是不会有了,不过有此佳婿,还是有可能的。”
众人听了,纷纷打趣曹昂父子,更有人扬言要让曹昂作女婿。
这时袁绍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也说道:“这种话我是赞同的,愚子常有,佳婿难得,曹家贤侄这样的嘉婿,若不早抢,就落到别人手中。”
众人皆是哄堂大笑。
这时许攸说道:“既然本初也觉得昂哥乃是佳婿,心中艳羡,与其便宜别人,还不如便宜自己。”
许攸说完,便笑了起来,众人也纷纷大笑。
冷紫珧想不到,自己的人生也会有这么狗血的一天,情急之下,她抓着男友的大哥,举行婚礼贝勒爷问为...
毕业后把同校的女神追到了手,女神却在深夜用菜刀给自己整形,活生生的把自己的肉割了下来我的同事兼死党,也是用手术刀切自己的肉,硬生生的把一个彪形大汉,整形成了窈窕淑女接二连三的恐怖向我袭来,我被卷入了一场可怕的阴谋之中。这时我的神婆女友出现了...
腹黑Boss没想到的是,有一天,因为一个神秘的借种计划,他的身边会从天而降三个宝贝,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想查明当年的真相,却毫无预兆的爱上了唯一一个敢耍他的女人。当初的落魄千金强势回归,随着往事的层层迷云被拨开,所谓真爱,又向何方?我想和你做一场交易!我接受!我就是天理,除了我,你碰谁,都是犯罪!直到最后,韩瑟才知道,曾经她以为的自我逆袭,原来都是在他的宠溺放纵下养成,他给的保护已经铺垫了她整个人生。...
...
重生穿越改变历史当一把英雄一定是很悲壮的吗?一定是整天愁眉苦脸忧国忧民吗?本书的主角就要轻轻松松快快乐乐,做一个个很幽默的英雄,演出一段很好玩的民国。顺便还要打打日本,虐虐苏俄,而且只开一次金手指帮国父延延寿。其它的什么金手指金手臂,金大腿的本书的主角罗耀国都不会。种田嘛!就是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然后剥削一下劳动人民本主角的理论就是哪儿有当统治者的自己去想办法赚钱来搞建设的?那样还要资本家干什么?还要劳动人民干什么?...
萧兵原本是雇佣界的王者,却为了红颜知己而回归平凡都市,他一切从头开始,扮猪吃虎,逆流而上,脚底踩尸骨,怀搂美人腰,铸就王途霸业!nbsp1已完结老书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