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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最常见的就是发烧。
通常来说,体温超过37度多就得吃药,如果再往上
走,一直到41度,估计就得上医院打点滴了‐‐标题是美国某自白派的女诗人曾
经留下的一首诗的名字:《高烧103度》。
我不懂诗,所以不能对它所蕴涵的东
西妄加评判,只能肯定这个温度要是真的成立,估计这个患者就离外星球不远了
:这种体温,一定不是咱们地球上的。
不过后来得知,有些地球人的体温也可以达到这个高度:他们大多都是新新
人类,大多有不错的收入,对自己的信仰有着偏执狂般的坚决,他们所喜欢的东
西非音乐即时尚,要么就是红得发烫的明星‐‐人们给他们起了一个名字,叫
&ldo;发烧友&rdo;。
我最早听说&ldo;发烧友&rdo;这个词语,是在一家香港杂志上,该杂志的王牌栏目
是一个称作&ldo;发烧友&rdo;的版块,每期都会上大量让发烧者们&ldo;感冒&rdo;的稿件,总
之不管是怀旧还是时尚,都有发烧的味道,拿在手里都觉得有些烫手。
据我分析,烫手的感觉是因为上面登载了发烫的东西,不管是山芋还是别的
什么,总是会让温度直线上升,像屁股着了火的猴子一样往上蹿,至于是否能蹿
到103的高度,反正也差不多了。
为这个温度提供柴禾的,无疑就是发烧友了。
当然,真正的发烧友还是值得
我们替他们再火上浇油一把的,但那些仅仅把&ldo;发烧&rdo;当作时尚的&ldo;发烧友&rdo;们,
那些不是为音乐而烧而是为了音响而烧的&ldo;发烧友&rdo;们,就实在不值一提了:伊
沙曾说:尔等非&ldo;友&rdo;。
应该说明的是,只要是高烧,就得想办法降下来,否则脑子就烧坏了,到时
候别说音乐,估计连音响都不认识了;反过来说,一辈子不发一次烧也不见得就
是好事,就像很早以前,在我们还是小孩子时,因出麻疹而引发的&ldo;高烧&rdo;,那
时候如果一个孩子迟迟不出麻疹,反而会惹得家长着急。
所以,该&ldo;烧&rdo;还得
&ldo;烧&rdo;。
我的意思是,该烧就烧吧,哪怕真的到了103度,只要你的生命中可以
承受之重。
对于这些发烧友的日常体温,我只是有些渴,只是想说:不管是华氏还是摄
氏,如果这对于你们来说是正常的标准的话,那么就请为我在额头上烧壶开水吧,
谢啦。
自觉自救
人类发明了手机,是为了叫彼此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与方便;请原谅我来用废
话来解释这个人人都懂的基本功能,但对人类来说,它并不一定意味着一切;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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