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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聿见它活不了了,不想多事,是他的同事坚持要把它捡回来,送到医院抢救。
隋聿偏头看向池一旻,哂笑道:“你说那个人傻不傻,那年他大四刚实习,自己都自顾不暇,还有心思管一只狗。”
池一旻想了想,说:“如果换作我,我大概也会这么做的。”
“我就知道。”
听到池一旻说么说,隋聿不觉得意外,将目光转向远处,叹道:“毕竟死脑经这种毛病,不是那么容易治好的。”
隋聿的这个同事确实是个死脑经,他用尽了各种治疗手段,大狗粮终于康复,到了该出院的时候。
当时他自己租住在公司附近的筒子楼里,方寸大的地方把腰伸直了都费劲,再加上每天早出晚归,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更别提照顾一只狗。
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得拜托宠物医院,让医院帮他把狗领养出去。
一只上了年纪的大土狗,自然是没有什么人想要,这只狗一直留在医院里没人领养,最后是隋聿把它带回了自己家,又让医院告诉同事,狗已经被好心人领养走了,让他不要担心。
“可惜啊,我没照顾好它,最终还是死了。
而且我知道最后那半年,对大狗粮来说,不过是徒增痛苦而已。”
说到这里,隋聿问池一旻,“你说,如果他知道了,会不会生气?”
池一旻说:“他不会怪你的,你把他的狗照顾得很好。”
这不是一句安慰人的话,刚刚在诊室里,医生给池一旻看了大狗粮生病之前的照片,狗的毛色、体格、精神都非常好,是精心照料的模样。
“是吗?”
隋聿笑了笑,说:“希望是这样。”
池一旻问他,“那个时候,你怎么会想着把大狗粮接回来?”
隋聿没有回答,而是重新开启了一个话题:“但其实我小的时候,也捡过一只狗,名字叫咪咪。”
一只狗叫咪咪,另一只狗叫大狗粮,可见隋聿这个人取起名字来,确实没什么谱。
“后来呢?”
池一旻问。
“到我家的第三天就死了。”
隋聿搞起了无奖竞猜:“你猜它是怎么死的?”
想到隋聿对大狗粮的执念如此深重,池一旻猜道:“病死的?”
“不是,是我爸说我玩物丧志,当着我的面,用高尔夫球杆把它打死了,尸体在我家屋檐下挂了好几天。”
隋聿垂下目光,平静地说道:“所以后来我就不随便捡东西了。”
当他无力保护别人的时候,这点善心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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