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039麋鹿的故事(第2页)

更何况在丁齐小时候,老家整个村子里也没有一部照相机呀。

那么被村民在山中打到的四不像呢?那当然是被吃了,丁齐也吃过。

没有人会拍照留证据,这种事情是违法的,邻居打到了将肉分给全村人吃,就有大家共同保密的意思。

野生四不像的存在,在当地山区是不证自明的事实。

但很多人只知道有焖子,连麋鹿是什么东西都没听说过。

科考队要想得到准确的资料,除非在深山野林里大规模安装触发式拍摄设备,但无论是组织科考队还是安装设备,都是需要经费的,也没人因为传闻而特意跑到那里搞科考。

所以查阅任何公开的官方资料和学术论文,结论一直都是麋鹿在野生环境下早已绝迹。

直到2009年,远在洞庭湖畔,有科考队一次发现了二十七头野生麋鹿种群,这才修正了生物学界的结论,确认野生环境中一直有四不像生存繁衍。

至于丁齐老家那边,不论人们怎么认为,麋鹿就一直生活在深山野林中。

麋鹿的故事,也在告诉丁齐:这世上有些事物、有些地方,无论人们认不认为它存在,它都始终存在着。

人们之所以不知道它的存在,因为绝大多数人都看不见,甚至是视而不见;就算有人一直能看见、一直都知道,但其他人就是看不到、就是不相信。

譬如麋鹿,譬如江湖八大门,譬如他仍在寻找的方外秘境……

丁齐站在江边又查询了一番麋鹿的资料,并搜索相关的科考报告。

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麋鹿可不是阳彩臂金龟或树龙虾这种甲壳动物,而是体重可达五、六百斤的大型哺乳动物,就这么生活在人们眼皮子底下,却被认为野生环境中已灭绝。

他又下意识地刷新了一下刚才看的新闻推送APP,结果又跳出来一条过往新闻报道:《早在七千多年前就灭绝的爱尔兰巨鹿,不久前人们又在丛林中发现了!

丁齐有些无语,感觉自己好像被小小的手机打败了。

麋鹿这个物种好歹没有灭绝过,只是被认为在野生环境中消失,而爱尔兰巨鹿可是已经灭绝近万年了,这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看来这世上真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有,丁齐不是生物学家,解释不了这样的问题。

接下来的日子,丁齐仍然每天都会逛公园,他习惯在日出时分于原赤山寺所在的小山丘中独坐一会儿,然后去江边漫步。

看着滚滚江水,不禁总会想那只白鱀豚还会不会再出现?

丁齐挺关心那只白鱀豚的,内心深处总在为它担忧。

如今长江主航道中虽然不允许打渔了,但船只来往经过、水体的污染,都可能会给那只白鱀豚造成伤害。

那只从眼前一闪而过、疑似白鱀豚的生物,他始终没有再见到,过了几天,“老祖宗”

却来了。

所谓老祖宗,就是博天集团的创始人施良德,早年是江湖游医出身,凭着一张治皮肤病的单方四处行医,在城乡各地电线杆上打广告,还在老家村子里带出一批“徒弟”

,白手起家创立了博天集团。

博天集团的主要业务以医疗为主,原先是“承包”

各医院的特色专科,后来收购与新建了大量民营医院,如今业务范围不仅在国内各大城市,而且延伸到东南亚一带。

博天集团今日已经成为一个也医疗产业为主的大型投资集团,施良德本人更是一位商界钜子。

老祖宗只是他身边内部人的称呼,叶行在丁齐面前私下称呼施良德为老祖宗,无非是想显示他和施良德的关系很近,可实际上还离得老远呢。

博天集团的下属机构有上百家,博慈医疗只是其中很不起眼的一个,从股权控制关系上要拐好几个弯。

施良德的年纪并不大,今年只有五十八岁,近几年已常住新加坡,这次回国有事,路过境湖顺便来视察博慈医疗。

只是路过来看一眼而已,但博慈医疗上下都很紧张,为此已经准备了半个月。

叶行尤其紧张,甚至紧张得过了头。

叶行还特意找丁齐商量,如何迎接老祖宗来视察?丁齐笑着说他只是一个坐诊专家而已,又不负责管理工作,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用不着找他来商量。

热门小说推荐
楚门骄探

楚门骄探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火影之宇智波猿飞

火影之宇智波猿飞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白袍总管

白袍总管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强势攻婚,总裁爱妻无上限

强势攻婚,总裁爱妻无上限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