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然后快步下楼打开了苏逢秦厨房的大冰箱,让她诧异的是,偌大的冰箱竟然空空如也,甚至连一个鸡蛋一袋面包都没有。
席师紫拿着苏逢秦家的钥匙,在小区了找了一会,果然很快的就在小区中心找到了一个商场。
刚刚席师紫在苏逢秦厨房打量了一番,发现厨具设备都很齐全,只是没有食材罢了。
她在商场很快的选购好了东西,没有停留就快步回了苏逢秦的别墅。
先是在厨房烧水快速的冲好了葡萄糖,然后手脚麻利的刚刚买的米淘好,把新鲜的鸡胸肉撕成肉丝,然后一起放进锅里开火熬煮。
其实席师紫的厨艺还不错,但是她一直懒得自己动手,经常性的买几袋面包方便面蜷在画室里,所以前几年家人不在身边的时候,她的放肆随意也让她自己得了胃病。
后来在席妈妈细心的调养下,好的彻底。
所以席师紫还是知道得了胃病的人应该吃些什么,不应该吃什么。
锅里的粥慢慢熬煮着,席师紫端着冲好的葡萄糖水上了楼。
昏黄温暖的橘黄灯光下,苏逢秦侧身蜷缩在一起,脸色比刚刚要好一些,呼吸也平缓了很多。
席师紫把碗放在床边,半跪窗沿边,轻轻的动手把苏逢秦扶起一些,让她平躺在床上。
昏睡着的苏逢秦比席师紫想象的更加乖巧,就这么听话的让席师紫摆布着。
把姿势调整好后,席师紫端起碗瞧了好一会,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几分古怪。
她这才想起来,她好像从来没有试过这样喂一个人吃东西。
一脸冷淡的人无奈的轻轻摇了摇头,漆黑深邃的眸子里竟在温暖的灯光的照耀下,多了几分暖意。
苏逢秦很乖巧,席师紫不用多麻烦,递到苏逢秦嘴边的勺子轻轻碰了碰她的唇,苏逢秦就很自然的微张开了嘴,然后席师紫就顺手把半勺葡萄糖水缓慢的倒进她嘴里。
原来喂一个昏睡的人吃东西竟然也如此容易,席师紫眉头轻轻一挑,神色间竟有几分骄傲,然后把最后一勺温热微甜的葡萄糖水喂完。
苏逢秦闭着眼,一直微蹙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安静的平躺在床上。
长长的睫毛在灯光的倒影下,在下眼帘边留下了几束影子,苍白的脸上已经多了几分血色,没有了之前那样苍白透明的质感,唇色也深了几分。
席师紫盘腿坐在地板上,满意的微微点了点头,起身踱了几步,又停了下来观察苏逢秦。
的确很漂亮啊,席师紫心中暗暗叹了一声,面上却是冷淡的毫无表情。
席师紫是艺术家,对于美的东西比普通人更加向往,她直直的站在苏逢秦的床边,像座雕塑一样眼也不眨的看了苏逢秦很久很久,她自小的教育和她的性格使得她从未这样放肆的盯着一个人瞧过。
只是已经昏睡过去的苏逢秦并不会觉得失礼,也不会不满的回望席师紫,所以席师紫更加放肆。
她细细的打量着苏逢秦的五官,垂在一边的左手食指和拇指轻轻的摩擦了起来,这是她想要拿画笔的小动作,席师紫一般很少很少话人物肖像,以后在别人的要求下,不得已不情愿的才会画上几幅,但是今天她突然惊觉自己竟然有主动想要画人物像的*。
苏逢秦有些上挑的唇边似乎沾着一些什么,不知是不是刚刚喂她的时候沾上了一点没冲开的葡萄糖粉末,席师紫没有犹豫的就伸手凑了过去,细长分明的指尖轻轻触在苏逢秦的唇边,想要擦拭掉那一点异物。
只是在她指尖触碰到苏逢秦白皙柔弱的唇角时,苏逢秦竟然微微张开了唇,就像是之前席师紫喂她吃东西一样,伸出了粉红色若隐若现的舌尖,轻轻的舔了舔席师紫的指尖。
席师紫被惊吓的往后退了两步,那有些潮湿柔软的过分的触感让她觉得怪异的可怕。
她竖着自己被苏逢秦舔过的手指,眉头如临大敌般的皱着。
在厨房里席师紫来来回回的洗了好几回手,却还是觉得有些奇怪,手指上那柔滑的触感似乎还在,软软的粉粉的,就像是许清溪以前养过的那只小奶猫一样,软软糯糯的。
席师紫不借的望着自己的指尖,觉得自己的手指似乎都有些变红了,烫烫的,不就是被舔了一下吗,为什么感觉手指变异了一样呢。
厨房里已经满溢着米粒和鸡肉交融的清香,席师紫摇摇头一脸僵硬的甩了甩手,伸手关掉了灶台上的火。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