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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吱,吱吱吱!”
它们在兽皮口袋里挣扎起来,叽叽喳喳叫唤不停,阿焦伯抖了抖袋子:“大半袋了呢,还抓不?”
兽人力气大,兽皮口袋也是往大了做,这些田鼠肥硕得很,十来只就能装大半袋。
陶蔚笑眯眯的:“多抓点,回去炒着吃,把葱花爆香,再加点辣椒,你们一定会爱上它的。”
吃谷物长大的田鼠,滋味特别鲜美,还能做成肉干,冬天食用别具风味。
可怜的小田鼠,哪怕再可爱也逃脱不了成为食物的命运。
最后大约抓了有两袋子,把口袋用兽皮绳一扎,丢到背上扛着,几人重新进入林子。
此处距离豹族部落所在的草原不算太远,哪怕长满树木,地势也是一片平坦,没看到什么山。
这种地形孕育了许多野鹿和山羊,今天也不例外的被他们追寻到鹿群,这种鹿就是平时被大家猎回去的那种。
长长的鹿角如小树枝一般,具有很不错的观赏性,经常会被挂在家里做装饰物,它的肉很滋补,鲜血更是不少兽人的心头好。
“陶蔚,我要打一头鹿送给你。”
克莱米蹭过来,想要挤走伊尔萨斯。
伊尔萨斯瞥他一样,不为所动,陶蔚想了想,笑道:“那你能抓一只最小的给我不?”
此时他们躲在树丛后面,远远的可以看到悠闲的鹿群,这是陶蔚第一次以这个角度这个距离观察动物,这让她觉得自己成为了猎人。
“为什么要小的?我可以打最大的那一只!”
克莱米以为自己被小瞧了,很不高兴。
事实上要接近鹿群并不容易,因为它们的族群里通常设有‘放哨’的存在,一旦察觉风吹草动,整个鹿群就会拔腿狂奔。
它们的奔跑速度很快,跳跃能力也强,兽人靠着两条腿是很难追赶的,哪怕进入兽化形态。
陶蔚摇摇头:“不是,我想把小的抓回去圈养起来,能活捉吗?”
听闻这话的其他几人不解,阿伦伯挠挠头:“为什么要养起来?”
打到猎物不吃掉,养着又有什么用?
“跟种植一个道理,为了储存粮食。”
眼前的情况陶蔚不欲多说,低声问道:“活捉的难度有多大?”
“不难,我去给你捉。”
伊尔萨斯站起身,“你在这等我回来,不准走远。”
后半句完全是命令的语气,陶蔚愣愣的看他说走就走,随即耸耸肩:“没事谁还乱跑了……”
“伊尔萨斯太狡猾了,我要在你前面抓到才行!”
克莱米跳起来紧随其后,压根不问陶蔚圈养和储存食物有何关联。
目前为止他们存储食物离不开盐巴,虽然能保证肉类不变质,但是硬巴巴死咸咸的,吃多了总会腻。
这么两个大活人向鹿群奔去,顿时一阵鸡飞狗跳,他们采取的是围剿方式,虽说各自为营,但不配合着点,鹿群就跑光啦。
其余几个兽人紧随其后,陶蔚独自蹲守在树丛后头,远远观望战况的同时,还不忘留意自身安全。
阿伦伯兄弟也很能干的,所以他们才会决定出来闯一闯,希望能找到伴侣。
目前阿伦伯还没有动静,阿焦伯却已经有了苗头,只盼能够早日拿下心仪的豹族雌性。
兽人一旦现身在野鹿的视线中,开始的便是速度的比拼,化成兽形时他们各项体能都有所增长,奔跑跳跃,灵动的尾巴以及利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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