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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资深技术宅,苏荞是个不苟言笑的正经姑娘,小模样长得端庄,蛮耐看,宜家宜室,却又不招蜂引蝶,除了平日里爱看点玛丽苏小说幻想一下男神之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当然,如果暗搓搓吐槽男性狂霸拽的种马文也算是不良嗜好的话,那又另当别论。
奈何世事难料,天雷要劈死你你想躲也躲不了,于是苏荞被劈了,穿越了。
她穿进了一本升级流男性种马小说中,成为其中女主角……之一,之所以说她是主角,是因为她身上承载了无数闪瞎观众狗眼的主角光环:声娇,体软,粉丝多。
但凡小说都有一定的狗血性,此种马小说的狗血性就在于,小说主题是除恶扬善,很不巧的,苏荞除了穿成一名爱上种马男的脑缠粉儿之外,还是一名有点小野心的待刷小Boss,她与男主一见钟情,在出场蹦跶了十几章之后,还没来得及施展她的小阴谋,就被男主连同他的新情人一起干掉了。
特别凄惨。
……
又重温了一遍自己未来的命运,小姑娘蹲在河边搓衣服搓得愈加振奋,大冬天里她脸蛋子通红,也不知是冻的还是兴奋的,粗木麻衣裹身,那衣物质量特别差,一看就不能保暖,与她手中正使劲搓洗着的名贵绸缎完全不在一个档次,洗着洗着,小姑娘偶尔抬抬头望天,半晌没望见一只鸟,她便老气横秋地一阵唏嘘:作为反派Boss却不能被刷的日子真是幸福又寂寞。
男主你到底在哪里?你的心上人正在替别的男人洗衣服你知道吗?
真是累不爱。
在外面出完任务回来的林硝经过青岭山山脚时,他扫了眼自己满是鲜血的青锋剑,朝着山脚的一道小河边而去,蹲身浇水将宝剑清洗干净,当剑身终于恢复明亮重新泛着锋锐的寒光时,他耳边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
“啊啊啊啊!
!
血!
有血!”
林硝皱眉朝着下游而去,就看见个梳着包包头的小姑娘捂着脸惊恐地大叫,眼睛死死盯着泛红的河面,看模样应该吓得不清。
虽然是粗布麻衣,但林硝还是眼尖地从她衣袖上发现了青缅宫特有的标记,又看到地上的一大堆衣服,他知道这定是司衣阁专门负责洗衣服的小丫鬟,想到这么冷的天,小丫鬟必定是半点内力也无没办法保暖的,而他作为负责青缅宫内务的玄武堂主,关心下属的事情偶尔做做也无妨。
“你别怕,我刚刚在上游洗了剑。”
林硝上前一步,看到小姑娘呆呆愣愣的模样,他原本僵硬的脸上努力想扯出一抹“和善”
的笑容,但最后貌似没能成功,因为小姑娘看着他的眼神逐渐从惊恐变得怨怼了,于是他又接着找话说,“为什么就你一个人在洗衣服,其他人呢?”
小姑娘微蹙着眉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微妙,理智上林硝觉得她是在看他,可情感上他又觉得她似乎只是在走神。
“她们都说有事要忙,我只能一个人出来洗衣服了,也不知一群小丫头整日里叽叽喳喳在忙些什么。”
小姑娘无意识地回着话,有意识地朝着他的身后探头探脑,确定没有看到想看的人之后,她才耷拉着脑袋收回视线,发呆。
男主他还是没有来,小说中男主被反派追杀而她美人救英雄的画面也没有出现,害她刚刚白兴奋一场。
不能接受在自己这样一位气质高冷的男人面前,还会有小女生发呆却不是因为被自己迷住的事实,林硝有点不舒服了,唰的一声将青锋剑收入剑鞘,板起脸训斥,“小小年纪,称自己同伴为‘小丫头’,我看你也是不懂做人,难怪被欺负一个人洗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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