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公孙胜和阿狸两人跟高家兄妹分开后,便顺着官道一路向南,奔着荆山的方向而去。
一路行来,等到了丁家庄的时候已经是午时三刻,进入了丁家庄后,虽然此时正是饭点,不过此时丁家庄依然是热闹非凡,街上的行人络绎不绝,接踵摩肩。
公孙胜和阿狸两人无奈之下,只能随着人流走动。
走了不过片刻阿狸闻到两旁饭铺中飘出的饭菜香味,不由得馋虫大动,对着公孙胜嚷嚷着肚子饿,再也不肯挪动一步,而且一张小脸看着公孙胜,脸上露出了你带我去吃,我就哭给你看的表情。
公孙胜见此不由得感到有些无奈,只得带着阿狸走进了旁边的一家饭铺。
进了饭铺后,阿狸才露出了笑脸,然后点了一大堆的菜,待到店小二将一盘盘饭菜端了上来。
阿狸一个人自顾自地大口吃了起来。
其他吃饭的食客看到这模样俏丽的小姑娘的吃像,都暗自偷偷笑了起来,阿狸对此却是毫不在意,只顾大口吃肉,双手齐下,哪有半点女孩子的样子?公孙胜在一旁看的不住摇头。
公孙胜只是浅尝辄止,动了几筷子后,便不在吃了,然后便一脸笑意的看着阿狸在大吃大喝,还不时给阿狸加上几口菜。
“多吃一点,等过了丁家庄,恐怕我们就得经常风餐露宿了,”
公孙胜一脸宠溺的看着阿狸说道。
“少爷,为什么啊?”
阿狸此时小嘴被饭菜撑得满满的,含糊不清的说道。
公孙胜闻言摇了摇头,四海帮的悬赏如同一把悬梁之剑,悬在公孙胜的头上,如果以后在向现在这样,光明正大的出入闹市,恐怕会有不少的麻烦,虽然公孙胜并不拍麻烦,不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过这些公孙胜却并没有向阿狸解释,他不希望阿狸为这些事所烦恼,阿狸每天只要快快乐乐的就好了。
公孙胜和阿狸一进来开始吃饭后,顿时饭铺里的食客们的视线都集中了过来,其中大部分都是被阿狸所吸引,不过也有几道视线是看着公孙胜的。
公孙胜的视线不动声色的寻了过去,只见此时在公孙胜和阿狸的这一卓的右边,中间隔着两张桌子的地方,有三个大汉正一脸贪婪的看着公孙胜。
这三个大汉当然不是对“公孙胜的美貌”
起了什么心思,他们恐怕是为了四海帮二十万两的赏金。
这三个大汉都是身材壮硕,臂膀宽阔,而且背上都背着一口大刀,只是其中一个看着似乎是头领的人头扎黑布,这三人自从公孙胜和阿狸进来后,视线便没有离开过。
公孙胜对此却是没有点破,过了一会阿狸吃饱喝足了,公孙胜结了饭钱,然后便和阿狸离开了这家饭铺。
至于那三个背着大刀的大汉,在公孙胜和阿狸离开后,便也跟了上去。
公孙胜的武功超绝,而阿狸比起公孙胜也是相差仿佛,出了丁家庄后二人运起轻功,只顾赶路,这速度当真是快逾奔马,不过这可就苦了在后面尾随的三人。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