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037相术(第2页)

还好朱山闲没有继续说下去,又招呼他们进屋喝茶。

丁齐本以为把人送到了自己就走,可朱区长盛情相邀,也就进屋坐了会儿。

一楼有个南北通透的大厅,进门处摆了一面八扇屏风,屏风上雕的是八仙过海。

绕过屏风来到厅中,陈设其实都是按照面朝后院的格局摆放的。

案上已经沏好了茶,是生普,恰好放了三个杯子。

朱山闲今年四十多岁,但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的样子,神气很足。

像这个年纪的很多官员,包括企业领导,往往看似精神饱满其实气血虚亢,在工作岗位上一直精神头很足、干什么都很有劲,但身体和精神的透支消耗都很大。

可是丁齐感觉,朱山闲显然不是这种情况,至少保养得非常不错。

丁齐又不是精通望诊的老中医,怎么能一眼看出来这些?其实他的导师刘丰也有这个本事,刘丰不仅能判断生理特征,甚至能一眼看出某个人的行为特征包括犯罪倾向。

这种判断准不准?非常准,有时甚至准得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从某种意义上说,丁齐是得到了刘丰的“真传”

,某些方面甚至是青出于蓝。

朱山闲很和善,丝毫都没有摆领导的架子,说话时总是笑呵呵的。

可是丁齐却感觉朱山闲的气质无形中就有那么一种范,不太好形容,可称之为官气吧。

这种官气可不是脾气,而是在某些位置上坐着,总需要拿主意、做决断、下指示,久而久之养成的一种气质。

官员未必有官气,有官气的也未必是官员,但流露出这种气质的人大多都是领导干部,根据这种感觉去判断人的身份,虽不能说是百发百中,但也是八九不离十。

朱山闲只是个不大不小的正处级干部,假如是在首都某部委那种地方当差,也就是个毫不起眼的基层。

但是在地方上可不一样,雨陵区的户籍人口就有六十多万,常住人口更多,朱山闲是二把手,除了区委书记就属他最大,是手握实权的领导。

丁齐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或者说眼光呢?没有任何人教过他,只是因为他见过各色各样的人,而且因为工作的要求,需要从各个角度由外及内详细地观察、归纳、总结,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很直观的印象。

同一类人往往具备同一种气质或特征,是能一眼看出来的。

对,就是一眼看出来,没有理论只是实践,长期的实践形成了最直观的经验,不需要再去思考,直接就能得出某种印象式的结论。

导师刘丰也对丁齐解释过这种现象,道理很简单,就是工作过程中见的人多了,而且观察与分析得很用心,久而久之便会养成这个能力,或者说形成这样的习惯。

古人所说的相术,其实就是基于这个原理,只是上升到某种理论的高度、总结出种种规律,便成了所谓的相学。

比如曾国藩就写过一本《冰鉴》,专门讲怎么由相而知人。

相学是一套形而上的理论,总结出的规律未必是正确的,有的甚至是纯胡扯,但相术的原理却是真实存在的。

所以最高明的相术,不是看了多少本所谓的相学书,而是有这种真正的观察技巧与经验积累,从而达到某种水平,就像一个渐悟的过程。

丁齐对朱山闲的身份很好奇,正因为好奇,就会用习惯的方式去观察,他不知道江湖爵门弟子通常是什么样的,但哪怕并不认识朱山闲,也一眼就能看出其人很可能是位手握实权的领导。

丁齐不仅在观察人,也在观察环境,客厅的左右墙壁上各挂着一副字。

东边是一副橫卷,写的是陶渊明的《桃花源记》,行楷字体非常漂亮,每个字差不多都是荸荠那么大。

卷末的落款题的是“山闲”

,应该是这位朱区长亲笔所书。

当代很多所谓书法家,也就是各级书法协会的会员,其实论功底绝大多数都比不过古代的一个秀才。

因为书法如今已经脱离了实用的写书功能,当代的书法家都是练出来的,而古代的读书人从小每天都要写,开蒙时字写得不好还会被先生打手板,日常用的功夫是不一样的。

如果真要和古代一个普通的秀才比,当代真正的书法家大多胜在作品的意境和气韵上。

热门小说推荐
楚门骄探

楚门骄探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火影之宇智波猿飞

火影之宇智波猿飞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白袍总管

白袍总管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强势攻婚,总裁爱妻无上限

强势攻婚,总裁爱妻无上限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