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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们在学校附近吃的,公园周围有很多小店,买米线面条包子馒头之类的,我说喝稀饭,林阳眉头皱了一下,但还是跟着我去了。
后来,过了很久我才知道,林阳从来不吃路边小店的东西。
和我那次,是他第一次。
吃过饭后,我们慢慢散步回学校,我要回去换衣服。
路上我们很少说话,我双手晃荡在腰侧,想念他手心的温度。
进了校门后,有学生看见我俩一起,纷纷看着我,对我投来好奇的目光,一看我身上的衣服就知道是男生的,身边还跟着林阳。
可能是虚荣心作祟,也可能是我太想证明自己够资格站在林阳身边,所以我挺直了腰板,跟他说,“我先上去换衣服。”
林阳点点头,“我去操场等你。”
“好。”
我飞快地跑回宿舍,翻出自己所有衣服放在床上一套一套地试,但没有一套是满意的。
我恍然发现自己这些衣服,其实都上不了台面,我自尊心作祟,可我好强,也自尊,我告诉自己,穷只是现在,我以后一定会努力成为一个光鲜亮丽的人,通过自己的努力,买漂亮的衣服,但衣服终究只是人的附属品和衬托,重要的,是我的内在,是我的涵养和德行。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捏着脸蛋说,你还是很可爱的,杨小唯,不要怕,贫穷压不倒你的自尊。
林阳他也不在乎你有没有漂亮的衣服。
最后,我换了件白衬衣套枣红色棒针毛衣,穿上爸爸去年给我买的棉衣,又洗了把脸,这才下去找林阳。
他在操场上,羽绒服脱了放在一边,里头穿着英伦风的格子衬衫搭配深蓝色的细线毛衣,牛仔裤,短靴子,看起来精神抖擞,又高又帅,雪天过后,阳光很好,一抹明媚的阳光正好打在他身上,他在一群人中间,抱着一颗篮球正准备投篮,三步向前,抬脚向上跨的同时,篮球对准了篮筐飞进去,正中。
我站在远处,看他矫健的身影,心想,下次他打篮球,我一定要亲手给他递上一瓶水。
他回头的瞬间,正好看到我,又几秒的出神,然后同别人招呼告别,拎起羽绒服,慢慢走向我。
那个瞬间像被放慢的电影镜头,那个少年,踏着阳光,一步步朝我走来。
我忘了我们在操场上逛了几圈,反正一直走,一直走,绕圈的操场,没有尽头。
我们并肩而行,他悄无声息地靠近我,自然而然地牵起我晃荡在腰侧的手。
他掌心的温度,瞬间包裹了我的时掌心,捏得紧紧的。
我们默契地转过脸看彼此,然后都笑了。
那天的阳光很灿烂,我们的笑也很灿烂。
关键的东西,我们什么都没说,但似乎,一切都不言而喻。
我以为一切都会好的。
然而,周一的早晨,我才知道,有些人的存在就是恶毒的代名词,她不整死我,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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