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个僵尸修炼到极致,可以恢复到正常人的体型,并且能力惊人,身体的生理机能也比人更加完美。”
“不过,过程中,它们会经历若干次的进化,像蛇一样,每一次脱皮都会获得新生。
从今天上午的情形来看,上次乱坟岗逃出来的那只是白僵,并且已经完成第一次进化。”
苏泞问:“那它们一般需要多长的时间进化到跟人一样?”
我摇头说:“不知道!
这是由环境决定的。
如果死尸复活在一个阴气聚集的地方,并能找到充足的食物,或许一两年就可以混进人群不被发现。”
苏泞对僵尸的事物相当敏感,目露着惶恐:“它们的食物是什么?牲畜吗?”
“呵……”
我笑着说:“可能吗?牲畜只是迫不得已才去吃的。
由死尸自然转化的僵尸大都在地底下埋了上百年,躯体非常脆弱,能够对他们构成威胁的因素太多,才不敢对高等智慧的生物动手。
只要顺利度过前期的一两个月,通过吸取动物的血液和脑髓补充有利于躯体运动的阳气,它就会开始猎食人类,猎食一切高智慧生命的血液和心脏。”
苏泞有太多不解之处,不知道该从何问起:“那……那,僵尸不是只吸血吗,为什么要吃脑髓?”
“又是电影告诉你的?”
我叹息了一声道:“听我慢慢说吧。”
“噢。”
苏泞认真的看着我。
“僵尸虽是纯阴之物,但重生过程需要具备两个重要条件。
一是,寻找能够让自己躯体得以活动起来的食物-阳气。
僵尸初期,身体都是阴寒之气,四肢僵硬,没有阳气的调节,就无法动弹。
因为人的阳气大多聚在血液和脑髓中,所以僵尸除了血,也会吃脑髓。
不过,脑髓在脑壳里,不那么容易吸取。
二是,僵尸重生的过程中,必须有足够的力量来不断进化,另外,也需要不断增强自己的力量来躲避敌人或杀死敌人。
所以,它们需要吸收月光,就像正常的生灵需要阳光一样。
太阳是给阳间生物补充力量的源泉,而月亮是给阴间生物补充力量的源泉。”
“一旦这两个条件满足,僵尸终将成为一个与人为伍的恶魔。”
“到时,在它们面前,鬼魂,吸血鬼之流,都弱爆了。”
“据鬼怪之书中介绍,僵尸修炼到极致,便能出入阴阳二界,上游九天,下游幽冥,虽身无生气,却如仙人般逍遥自在。”
苏泞听完我的讲述,浑身不自在:“不会吧?那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存在这种重生的僵尸吗?”
我安慰道:“我说了,僵尸想要重生的条件非常苛刻。
你想,能从死尸变成僵尸就已经是奇迹了,想修炼成魔,不是那么容易的。”
“再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魔胜不了道。”
苏泞心中稍有安慰,问道:“说了这么多,你还是没有提到对付眼前那只僵尸的具体办法呀。
我们现在迫在眉睫的是在僵尸伤害人类之前杀了它。”
“……”
苏泞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我还真把主题给忘了。
我说:“想对付它,第一步就是把它找出来。”
在王者传奇里,姚祖顺只是一个任人拿捏的小人物。平时的行会贡献就是给行会成员打BOSS的时候送送药,捡捡装备。却是没有想到,竟然捡到了一块珍稀的转生之石,本来以为可以装逼一阵子了,结果还没有转生完,虚拟头盔短路,意外死亡。转生不成,重生了。看他如何在一样的传奇里,得到不一样的精彩。重生,是最牛逼的低调。...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谁知魂穿到大唐,一遇风云便化龙。大明游击将军赵千里随大帅戚继光讨伐鞑靼小王子,于混战中不幸被流矢击中,死去后没有魂归地府,却糊里糊涂地来到一个似是而非的大唐,成了大唐朔方边军一小卒。赵千里成了赵无敌,将军成了小卒,他会屈服于命运的摆弄吗?且看他如何挑战命运,在大唐风云中混得风生水起,一步一步,从小卒到将军,再到...
一次偶然的机会,许繁被召入了一个名为诸神入侵时代的大型真人类游戏当中。在这个人类被怪物追杀,如果反杀就能够获得怪物能力的游戏世界,他走狗屎运般地成为了七位最强玩家之一。但是,这仅仅只是开始自称永远的美少女的剑之暴君告白百分百失败,每次恋情都会夭折的火焰公主一朵菊花先到,随后枪出如龙的武神姬。喜欢旅行,和蔼可亲,同时杀人如麻...
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我爸是李刚!多么让人羡慕嫉妒恨的言辞!投胎投的好莫过于投胎成官二代军二代富二代这三种。当然这是命,强求不来的一个意外,李叶竟然发现自己回到了七年前,而重生并不是最大的惊讶和惊喜,因为他发现自己竟然成为了官二代和富二代的集合体!隐藏双职业耶!甚至李叶还发现,他的左眼莫名其妙的有了催眠甚至控制他人的神秘能力!我只是想当一个无忧无虑,没事带着狗腿子出门调戏良家妇女的恶少而已已有末世行唯一男性适格者两本百万多字完本VIP小说,请放心收藏阅读。...
林青禾穿进了小说里成为书中一个炮灰女配,小说背景架空了要吃没吃,要穿没穿的六零年代,虽然物资匮乏生活单调,但这并不是她所担忧的,因为她有一个不大的随身空间,里边塞满了物资,暂保衣食无忧。她担忧的是,要是她记得不错,她的三个便宜儿子未来会成为大反派,跟他们那个正直高冷的爹最终都落得一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林青禾看着眼下老大才五岁老二才三岁老三才一岁的三个未来大反派儿子,决定先给他们吃半个大白面包子…...
他说为了我,活下去他说爱上我,不后悔他说好好照顾自己他握着我的手,紧紧的。带着浓浓的爱恋。我从他胸前的口袋中,拿出了他从新婚到现在都贴身携带的那枚印章。我从贴身的口袋里,拿出了另一枚印章,上面刻着的,是‘不弃’两个字。将两枚印章合在一起,它们是一块整体。它们是‘不离’‘不弃’。周围的一切,似乎都离我很远很远,这战火硝烟未散的战场之上,仿佛天地间只有我和他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