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通往北原城的大道上,一辆孤寂的马车正顶着漫天风雪一路向北而行。
车厢里公孙胜此时正对一块干巴巴的好像石头般坚硬的大麦饼慢慢的吃着,半个月前公孙胜还在北地最繁华的金陵城中喝着窖藏的好酒,吃着香满楼的大厨精心炮制的美味佳肴,身边还有几位面容姣好、身子婀娜的姑娘服侍着,如今却走在离金陵城足足八千里有余的,冷到能冻掉人耳朵的北原城的路上。
现在他除了手中的大麦饼和脚边八年来相依为命,浪迹江湖的那杆枪。
就只剩下车厢外那迎面而来森冷的令人难受的北风,和北风里夹杂着的飞雪与冰渣子。
大麦饼不仅硬得像石头,而且淡得像白水一样没有滋味,可是公孙胜没有抱怨,他慢慢的吃着,而且吃的还不少,最少他觉得就算大麦饼再难吃怎么也比树皮强上不少。
八年来他吃过苦,挨过饿,曾经逃命时东躲西藏吃树皮,喝老鼠血的日子他从来不曾忘记,但他更不会忘记的是,八年前公孙家满门被杀的那一天,也许公孙胜永远都不会忘记。
八年前,那一天是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是公孙胜的十岁生日。
这一天,公孙胜吃过晚饭,就被父亲公孙止水督促着去了后山练武,公孙家的庄园坐落在金陵城外二十余里的一座小山脚下。
公孙胜不情愿的来到山中。
运转了几个周天的内气后,公孙胜正在练习家传的九九八十一路夺命枪法,却突然发现自己家里燃烧着火光,他提气使出轻功,风驰电掣般的往家里赶。
当他到家门外提气一跃到院墙上时,并没有看到平时看见他使出轻功后就大喊:“少爷神功盖世”
,拍他马屁的家丁和下人。
熊熊燃烧大火把公孙胜家照的恍如白昼,放眼望去地面上一片狼藉,遍地的尸体和燃烧的房屋。
公孙胜发疯了似的冲了进去,大声哭喊着,可四周除了木头燃烧的噼里啪啦声,没有听到一声回答,最后公孙胜在亭子的外面发现了父亲持枪伫立的身影,他冲了过去,想要抱住父亲,告诉父亲他害怕,可靠近后他才发现父亲身上衣物已经被血浸透,心口处更是被利器贯穿,只是靠枪杆支撑着才没有倒下……
公孙胜吃完了手中的大麦饼,抬手擦了擦嘴角的碎屑,然后抬起了头,这是一张并不是特别英俊的脸,只是棱角分明的轮廓使这张脸显得有些刚毅,但脸上那冷若冰霜的表情,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也是,要不然八年来公孙胜也不会闯下“冷面阎王”
的绰号,不过公孙胜更喜欢别人叫他“夺命枪”
公孙胜。
八年前公孙家的灭门惨案虽然在江湖上惹起涛天大浪,但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江湖就是这样,数不清的刀光剑影,数不清的恩怨厮杀,但最终不过是雨打风吹过,再大的浪头也不过是让江湖上多出了几朵浪花。
此事过后,江湖中人不过是感慨一下枪王的绝学失传了,无聊时,成为人们闲茶淡饭后的谈资。
直到几年前公孙胜用夺命枪干出了几番令人侧目的大事之后,“夺命枪”
公孙胜的名字就像一股旋风般,传到了江湖中每个人的耳朵里,人们都说,公孙止水后继有人了。
江湖中人把武功的高低分为气感、练气、凝罡、罡气外放等层次,至于罡气外放之上的天人合一,以及天人合一之后的境界的高手,一百年来从来没有在江湖上看到过他们的身影,如今各门各派的掌门,门主大多都是罡气外放巅峰的高手,这八年来,公孙胜历经磨难,他已记不清自己多少次和死神擦肩而过,八年前那个刚刚练气有成的他如今已经初入罡气外放跻身江湖中一流高手的行列。
这几年来公孙胜一直在寻找自己的仇人,可当年的大火烧毁了太多的线索,虽然这些年公孙胜一刻都没有松懈的寻找,但却收效甚微,此刻公孙胜正把玩着一块令牌,令牌也就巴掌大小,还残留着当年火烧过的痕迹,令牌上正面刻着一条小蛇,背面刻着数字三,除此之外就没有其它的装饰,这是当年公孙胜在父亲的手中找到的,是他八年来的唯一一个线索。
几年来公孙胜凭着手中一杆夺命枪,杀人无算,不知多少的江湖宵小,绿林败类命丧在夺命枪下,但公孙胜并不是一个滥杀无辜的人,他敢说这些年来没有杀过一个无辜之人,虽然公孙胜常年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但每当遇到不平之事时,他总会第一个站出来。
像公孙胜这样的硬骨头,他结识的朋友当然不少,但他树立的敌人却是更多,如今公孙胜在黑榜的排名上名列第二,仅次于当年单人单剑荡平祁连山十八路魔寨的神剑高飞,他的脑袋更是价值五万两白花花的银子,整个江湖中想要取下他的脑袋名利双收的人,是大有人在。
半个月前远在八千里外的金陵城里喝酒的公孙胜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朋友江湖中人称“闪电刀”
的齐城托人送来的,邀他到北原城中的悦来客栈中一聚,虽然公孙胜不知道齐城是如何知道自己现在的位置的,但公孙胜却不得不去,因为齐城在信中提到了他可能找到关于那块刻着小蛇的令牌的线索,就这样公孙胜踏上了前往北原城的路上。
马车继续向前行驶,北原城的轮廓已历历在目。
车厢里传来了公孙胜淡淡的声音:“伙计,还有多远路了?”
坐在车厢外赶车的伙计连忙回答道:“快了,客官,过了前面的小山坡再走半里多雪路就到北原城了”
,说完赶车的伙计不由的扬起鞭子,抽在拉车的马的屁股上,马车开始加速,小小的山坡转瞬之间就驶了过去,在这里已经能看见北原城的城门了,但就在这时,一阵马嘶声响起,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是不是前面出现了阻碍?”
公孙胜问,“客官,前面有一群人拦了咱们的路,”
赶车的伙计一边对公孙胜说着,一边撩开了车厢的帘子,“客官,怎么办?是不是来找您寻仇的”
,公孙胜看着伙计那有点发白的脸,嘴角闪过一丝笑意,“没事,一会你去马车后面躲着,我去去就回,”
说完公孙胜起身,持枪信步走下马车,看向拦路的那群人。
我找了份寿衣市场看大门的活,可是却每晚都要抱个皮娃娃睡在棺材里...
出生前的一道诡异神雷,使得王越成为天生愚钝的废柴,可是偶然的机会,王越开启了一道不属于自己的记忆,从此后领悟力超凡脱俗,一发不可收拾!再次等的功法,在王越的手上都能被发挥出十二分的威力,再难修炼的功法,王越瞬间就能领悟其精髓!一步领先,步步领…...
汉末三国,争霸天下!刘玉章成了刘璋,开始了他的暗弱三国之旅暗弱的是刘璋还是三国你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其实改变的是自己刀笔撰的是历史刀剑写的是文明文明是杀出来的书友群426733303...
穿越了,诺隆其实蛮不开心的,家人,朋友,都再也见不到了,还被系统逼迫着努力修行。但人要向前看,所以在有神灵,魔法和战技的异界也要好好的生活,比如实际年龄一百多岁,但外表只有七岁的随身女神萝莉实际年龄十岁,外表也只有十岁的乖巧贵族萝莉实际年龄???,外表只有十二岁的粘人魔兽萝莉。男人应该全控?抱歉诺隆他只是个萝莉控而已,最讨厌强势的御姐了。长公主殿下,你要自重啊!明明大家都知道自己是个萝莉控的诺隆,在被快要三十岁,有了嫁人念头的漂亮御姐壁咚时绝望的喊道。...
陈洛的儿子陈乐乐带着强烈的怨气穿到七十年前,附身到一位姓乐的豪门子弟身上,经过多年顽强打拼,缔造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已是垂暮老人的陈乐乐,最大的誓愿是要将帝国传承给年轻的陈洛。但这个世界跟穿之前大不一样。原本懦弱无能的父亲陈洛,拥有了让最顶级杀手都退避三分的恐怖实力,却擅长装傻充愣。而生母成了超一流的商业间谍,绝代风华,颠倒众生。那阴狠歹毒名义上的母亲,变得活泼可爱,只不过有点大小姐脾气。更牛叉叉的是以前的傻子表叔,不但不傻,竟然还是整个世界的第一高手!小家小业都要引起纷争,更何况庞大的商业帝国,将它安稳地交到陈洛手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本书的主角陈洛,却茫然不知被史上最大的幸运礼包砸中...
前世,她苦心帮助他得到天下,却换来一杯鸩酒,亲人因他而死!今世,她重生归来,变得心狠绝情,誓要前世害自己之人血债血偿!前世,因一句‘得凤女者得天下’苦她一世!今世,她说既然躲不掉,那么,我就自己选择!初遇,他被人追杀,误闯毒灵谷的后山,她现身相救在遇,他告诉她萧灵熙,我夜慕辰从不在乎你是不是凤女,我在乎的,仅仅是那个在我性命垂危时,出手相救的人儿罢了!你,一定是我的!可惜,她在也不会轻信别人,要她相信,就得付诸于行动,她静静的看着男人的眼睛那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