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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从第一声枪响便开始寻找枪声来源的吉尔,已经发现了对方狙击手的位置。
她端起手中安装着消声器的枪,眯起了一只眼睛,将对方牢牢的套入了准星中。
“嗖!”
一声压低的枪响,对方的狙击手立刻哑了火。
许恒见状,抓住机会重又向前跑去。
对方似乎试图重新组织起活力,但是情形却反了过来——这次是他们被吉尔压得抬不起头,只能零星的发出几声枪响。
许恒三两步冲到了大门前,左脚一用力跳了起来。
在半空的时候,眼看离大门顶端还有一点距离,许恒的右脚又向着大门蹬了一下,身体又向上窜了一节。
只见他双手抓住大门顶端,一用力便翻了过去。
落入水电站的院子后,许恒也不做停留。
顺着落地的势子就是一个前滚,躲过了对方几发子弹后,冲到了放在院子的一个一人多高的水泥管子后面。
许恒掏出腰里别着的手枪,伸到外面便是乱射一通,不求命中,仅仅是想把敌人再压制一下。
敌人原本就零散的活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阵枪击,打得都缩了回去,完全沉寂了下来。
许恒毫不犹豫,把打完子弹的手枪一扔,直接从管子后面冲了出来,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面对着大门的平房门口。
就在许恒冲到门口的时候,恰好一个枪手又重新把枪伸了出来。
许恒脚步不停,右手一把抓住枪身,向着门内一推,左手则拿着刚刚拔出的匕首,顺势往前刺了过去。
“噗”
一声闷响,许恒感到手中已经刺中对方,却不忙着将匕首抽出,而是顺势向上一搅。
却是许恒在冲进门的一瞬间,发现与己方进行枪战的,赫然穿着与酒店里雇佣兵一样的衣服,也就是说,他们都是史密斯一方的雇佣兵。
这种职业佣兵各个身经百战,危险无比。
就拿刚刚来说,那个枪手受了许恒一刀,却忍痛立刻掏出腰间的手枪准备还击。
幸好许恒判断准确,反应迅速,才能将匕首重新一挑一搅,彻底断了这个枪手的生路。
刚刚冲进房间的一瞬,许恒发现房间内一共有三个敌人,第一个就是被自己捅死的枪手,第二个敌人则躲在窗户后,第三个人则穿着一身类似史密斯身上的军装,则吊儿郎当的坐在一把椅子上,双脚搭在身前桌子上,帽子扣在头上,看不清他的长相,似乎正在打盹。
许恒将身前枪手干掉后,立刻将拔出的匕首甩了过去,在窗户底下的那个枪手开枪前,将他钉死在了窗户下。
就在许恒想要冲上前去打断军装男子可能的攻击时,却发现军装男子已经摘了帽子,微笑着拍着手,径直站了起来。
许恒见状,立刻停下本往前窜的身形,谨慎地盯住了军装男子。
原来,这个男子的这一站却大有讲究。
他并不是将搭在桌子上的双脚拿到地上站起来,而是腰部用力一挺,脚上趁着前驱的一股子劲儿一使力,直接在桌子上站了起来。
普通人要想做到这一点,最起码要有很强的腰力腿力,而且整个人身手也必须灵活。
发觉到许恒的小心翼翼,这名男子瞥了他,自我介绍到:“马克西米利昂·冯·威克斯,你可以叫我威克斯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