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待叶倾城走远后,杜绝飞身跃下阁楼,来到这栋小楼边的一棵树旁,伸手从树后拎出了一个人,这个人正是许姨,此时许姨满脸怒气的看着杜绝,相信如果不是被点了穴道,许姨现在口不能言,身不能动,她早就赏给杜绝几个大耳刮子了。
这时早已有人通知了叶寻此事,不一会阁楼边过来了一位侍女对着杜绝和许姨行了一礼,然后说道:“堡主让二位到会客厅相见,说完就转身离开了,杜绝解开了许姨的穴道,和许姨一同前往会客厅,被解开穴道的许姨既没有吵也没有闹,更没有赏杜绝几个大耳刮子,解开穴道后就安静的和杜绝一起前往叶家堡中的会客厅。
此时会客厅里正中的主位上,正坐着一位身材高大,面容威严的中年男人,看他那张脸,就知道他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美男子,岁月似乎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了时光的痕迹,只是此时他那平常温文尔雅的神态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愤怒和担心。
杜绝来到会客厅,刚要进入,一只茶杯就被摔碎在他脚边,他还没有看见叶寻的人,就听见了叶寻那愤怒的声音,“你这个老不死的还敢出现在我的面前,今天我非扒了你的皮不可。
杜绝也没有想到叶寻会这么的生气,他走进会客厅坐在叶寻的边上然后他苦笑一声说道:“不就是让叶丫头出处玩玩吗,过两天就回来了,至于这么大的火气吗?”
叶寻闻言,更加的愤怒了,他冲杜绝咆哮道:“你知不知道现在外面是什么情况,就敢让倾城出去,四海帮的手已经伸到这里了,让她一个人出去多危险”
,杜绝闻言一惊,“怎么吴四海要开始显露他的獠牙了,看来他的野心不小啊!”
叶寻没好气的瞪了杜绝一眼说道“那你还不赶快去找倾城”
。
且不说叶家堡这里叶寻和杜绝的谈话,公孙胜这天早上起来后也遇到了突发情况。
公孙胜早上起来,拿起夺命枪,正准备上庭院中去活动活动筋骨,却发现在门外有人窥视自己,他也没有多想,便一枪隔着屋门刺了出去,可是这一枪却刺到了空出,而且屋门外还传来了一个男子夸张的声音,“哎呀妈呀!
吓死宝宝了”
。
听到这话,公孙胜不由得会心一笑,他收起枪,打开门走出房间,看着那人微笑道:“怎么,什么风把你这位稀客给刮过来了”
。
可是那人却没有回答,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公孙胜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怎么,你这只老鼠难道被吓破胆了”
。
那个被唤作老鼠的人挠了挠后脑勺,用一种惊讶的语气说道:“那倒不至于,只不过是见你突然脸上有了其他的表情,而且竟然还笑了感到有些惊讶而已,对了你小子是不是找到心上人了,”
公孙胜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那人见公孙胜摇头,继续说道:“既然没有心上人,却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一定有问题,”
那人一副办案神探的表情分析到,“等等,你不会是……”
突然那人一脸恶寒的退的离公孙胜远远的,接着说道“看上我了吧!”
公孙胜无奈的用手摸了摸额头,他现在有一种想要一枪捅死这个被他叫做老鼠的人的冲动。
公孙胜叫这个人老鼠,并不是因为这个人长得低眉鼠眼的而给他起的外号,与这恰恰相反,这个人虽说不上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但也算是对得起观众,叫他老鼠,既是因为他的职业,也是因为他在江湖上闯出来的名号,金毛鼠。
说起金毛鼠陆宝宝,那在江湖上可是有着响当当的名号,不过这并不是因为他有一个搞笑的名字,而是因为他的职业,他是一个盗贼,在当今江湖上的盗贼中他也是数一数二的,虽然他的武功上不了台面,可是他的轻功却是独步天下,连江湖上二十年来素以轻功著名的踏雪无痕的雪上飞对上他,也不敢轻易言胜。
可是这位似乎没有什么高雅的品位,比起三十年前江湖上出现的那位只偷古玩字画的飞天神猫,他的品位可以说是一塌糊涂,他可以说得上是满身铜臭,因为他什么都偷,不论是金子,银子还是各种钱庄的票据以及那些古玩字画,而且他还特别喜欢金光闪闪的东西,曾经他光临了一个富户,放着那价值千金的字画不拿,却拿了一只夜壶,只因为那夜壶做的是金光闪闪,他就像一只老鼠一样可以轻易的钻进那些豪富家里的藏宝室,就算里面有一堆金山,他也可以很快就搬空,人们都说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可他不一样,每次犯案后总会在地上画一只老鼠,时间长了,江湖上出现了金毛鼠的称号。
金毛鼠虽是一个盗贼,但他从来只偷那些为富不仁,欺压百姓的大户豪富,而且偷来的财物大多都被他用来救济受灾的百姓和分给穷苦人家,所以在江湖上金毛鼠也有侠盗的称号,相信如果不是这样公孙胜也不会和他成为朋友,大概早会用夺命枪在他身上留下一个窟窿。
三年前,黄河发大水,淹没了两岸无数的土地,也让无数人家破人亡,背井离乡,当时公孙胜听说后觉得自己有必要为他们做些什么,然后他就找到金毛鼠。
当时金毛鼠的情况可以说的上是非常的窘迫,虽然他轻功独步江湖,可他的武功却实在是稀松,前些天,他本来去江南富可敌国的王员外家里借一些银子赈灾,可没想到王员外请到了几位武功高强的护院武师,当时差点把金毛鼠活活打死。
公孙胜找到金毛鼠时他正在酒馆里喝酒,公孙胜说明来意后金毛鼠并不相信,公孙胜能打的过王员外家的护院武师,可是公孙胜并没有分辩,他跟金毛鼠说,那几个护院武师本是从外地流窜过来的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强盗,三天后公孙胜就会去送他们见阎王,并叫金毛鼠在三天后动手……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