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一章 赴京 一(第1页)

readx();刚过了新年没几天,强叔过来告诉杨承志水库工程完工了,杨承志去水库看了一下,一条五十多米长十三四米高的堤坝用青石砌成,距离堤坝三米有一个三米多宽一米五高泄洪涵道,堤坝上面是一条六米多宽的水泥大道把沙沟两端链接在一起。

一条两米多宽的浮桥直通沙沟中央的孤岛。

孤岛面积三亩大小,孤岛的北边建了十二建房子,靠近孤岛南边的边沿建了六间简易房,沙沟中的泉眼又挖大了不少,泉水顺着用青石砌成的渠道流进杨承志的院中的水塘后又顺着渠道流过荒地,最后注入沙沟。

杨承志看了这一切心里大喜,穷山僻壤的杨家沟用不多长时间也会有一片碧蓝了。

他去了理沙沟不远的一排简易房,和工程的设计师谈了一阵,把工程的余款付清,回到家中,刚进了屋子,手机响了,拿出一看是左建华的“左大哥在那呢,想神仙醉了还是想小弟我了”

杨承志笑着问。

“承志老弟,我家人都喜欢喝神仙醉,想让你往来送一批,这不快过年了,老爷子想送他的老战友点礼物,想来想去觉得你的神仙醉最合适不过,于是让我问问你家里有多少酿好的神仙醉,”

电话里左建华笑着说道。

“左大哥,小酒坊酿出的神仙醉和我自己酿的味道肯定不一样,老爷子送人只能是我自己酿制的,我这只有三十坛你看够不”

“足够了,和老爷子一起的也没剩几个了,承志你来的时候带上弟妹,顺便逛逛燕京,”

“那行,我收拾一下,后天就找车去燕京,去了我再联系左大哥”

和王海燕说左建华邀请她去燕京,王海燕这些天在家也有点憋闷,于是欣然同意。

杨承志又安顿杨树春他们看家,整理上燕京的东西,酒不必说,其它的山鸡,野兔、野生木耳带了不少,杨承志又找了两个木盒子装了空间中的二十年份的老山参和一株紫灵芝。

又找了个大桶,装了七八条三斤大的乌鱼和两条七八斤大的娃娃鱼。

坐在装满药酒和货物的商务车上,看着窗外高楼林立的大街,这就是燕京,华夏的首都,华夏的六朝古都。

以前上大学虽说也在燕京,可当时为了学业,他就没逛过这美丽的城市。

这一次真的来了,是实实在在来逛燕京了,杨承志特别感慨。

王海燕也是一样,生在南方的她就没到过北方,从到了杨家沟最远也就是去了几趟平城,这一下到了燕京也是特别兴奋。

到了和左建华约定的停车场,隔着车窗杨承志看见靠着一辆黑色奔驰的左建华,摇下车窗朝着左建华摆了摆手,“左大哥,”

左建华也看见商务车上的杨承志,朝他摆手。

车子停下,左建华朝停在不远处的一辆军用商务车摆了下手,车上跳下三个一身军装的士兵,这几个士兵下车开始把杨承志带来的东西往军用商务车上搬,看着杨承志带来的东西,左建华说道“承志,海燕从上次回来,老爷子吃了我带回的东西是念念不忘,说吃了你种的东西,别的东西都不想吃了,弄的我让我家老头子催了好几次,让去杨家沟再拉点”

“左大哥,想吃也的等几个月,等开春我种个几十亩,想用多少用多少,这些天我家也是从市场上买了。”

“承志,这是什么了”

左建华看三个战士吃力的往下抬一个两米多高,直径一米的大桶。

就问站在身边的杨承志,“左大哥,这是我自己养的几条鱼,活的新鲜我就找个大桶装过来。”

“承志老弟,虽说你家的鱼味道不错,也不至于专门带这么大的水桶给我带点鱼吧”

“左大哥,你好好看看我带的是什么鱼,和上次吃的一样不”

杨承志笑着说道,“我看看”

热门小说推荐
楚门骄探

楚门骄探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火影之宇智波猿飞

火影之宇智波猿飞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白袍总管

白袍总管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强势攻婚,总裁爱妻无上限

强势攻婚,总裁爱妻无上限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