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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定了人选之后,还要安排一个时间来两人见面。
初九真心不想插手这个,就直接把胡天泽的电话号码和基本信息发给了刘红秀,至于成不成,都不关她的事情了。
刘红秀那边看见胡天泽的条件,高兴的不行,连连谢她。
不过,高兴归高兴,刘红秀又有点疑惑了,条件这么好,初九你自己怎么不考虑一下?
李纤夏是个小小的公务员,就算再有钱,富不与官斗啊,人家胡天泽可是建设局的局长。
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
初九忍了忍,“我就喜欢我家李纤夏,别的都看不上。
胡天泽已经是我能找到最好的人选了,随便你去不去,反正人我是带到了。”
刘红秀想到以后说不定还有要拜托她的地方,再说还没结婚就得罪了媒人也不好,她赶紧回初九,“我就是问一问,没别的意思。
你别气。”
“我没生气,好了,就这样了,我到家了。”
挂断电话,初九拿出包里的钥匙,打开门,今天回来的早,家里没人。
她确实没有什么好生气的,事情已经这样子了,她也算是完成了自己的诺言。
说实话,其实胡天泽这人还真的不错,年纪轻轻的就是一局局长,长得挺拔高大,虽然不是很帅,但胜在人细心体贴,还会下厨做饭呢,配了刘红秀实在有些亏了。
刘红秀有什么呢?一般大学的文凭,一米六,也不前凸后翘,身材干瘪瘪的,脸蛋最多就是清秀而已,虽然大家都说她性子温柔,当初九觉得她有点假,明明就是普通出身,还心比天高想要嫁个顶天的好丈夫。
初九她自己嫁的都迷迷糊糊的,也不用指望她有个什么经验总结了。
反正回来的早,她就想着要不给李纤夏做一顿饭菜,上次一起聚餐的时候,李纤夏好像很喜欢那道番茄炒蛋,把蛋都夹走了,就只剩了一大盘子的番茄,把一边偷看的初九乐的不行。
结婚这么久了,她对李纤夏的喜好知道的少之又少,仅有的几个,还是无意中发觉的。
李纤夏喜欢什么呢?
他不挑食,什么都能吃一点,不多也不少,不喜欢喝酒,一般人敬酒他是不喝的,也不抽烟,身上没有烟味,更不打牌,下班回来最大的事情就是给她做饭,顺便收拾一下家务,然后继续他的工作,也没有说特别喜欢某个电视节目什么的。
晚上*点钟了,他就要开始来闹着睡觉了,初九好几次都被他磨到了床上去。
衣柜里面的衣服,也没有看他喜欢穿哪一件,好像随便什么衣服都可以,只要能穿出去又不脏。
嗯,可能因为初九的缘故,他的衬衣要多一点,而且大多都是黑白两色的。
上次她从外地带回来的那件黑色衬衣就摆在李纤夏的床头,好几次她都收拾到衣柜里面去了,晚上李纤夏又拿出来放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睡觉的时候多少看一眼,屡教不改。
鞋子大多也不是她准备的,李纤夏逛街颇有点男人气概,买的爽快,试一次大小,就弄回来三四双鞋子,放在鞋柜里面,一个星期清洗一次,平时也不怎么上心。
至于配饰……好像通身就只有他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钻戒。
这么算来,李纤夏还好像真的很好养活的样子,吃的用的都不挑,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唯一被他当做人生大事的,好像就只有她了。
上次她说要吃一道西湖醋鱼,李纤夏就在厨房里面一直琢磨了一个星期,弄得厨房里面全是鱼腥味,不过最后总算是弄出来一道色香味俱全的,味道非常的好,她吃的肚子滚圆,晚上还要李纤夏给她揉肚子揉了好久。
李纤夏把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放在了心上。
有些她临时起意的,自己都已经忘记了,李纤夏还记得清清楚楚的。
她一边炒菜,一边想李纤夏的好。
门铃声突然响了,一定是李纤夏回来了,她赶紧过去开门。
命运是一把雕刀,只是很多人无法坚持到雕塑的完成。其实这不是一本商业娱乐的小说,只是用玄幻包装了一下,想找轻松的朋友先抱歉了。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母亲与表兄相继肝癌去世,作者自己身体也检查出肝硬化,转氨酶400,有肝癌可能。于是笔者是本着遗作的态度,将自己对人生世界社会哲学宗教等方面的见解认识,凝聚与展示在这本书里。所以很自然的,牺牲了一本小说原本作为商业娱乐方面的效应。很多需要描写的地方轻轻略过,大部分商业元素都无法顾及到,事实上如果作为商业小说,本书起码需要300W字以上来描绘,浓缩成100多W字,实在不够好看啊,大概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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