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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等他们回来睡觉的时候,村长家已经烧好了热水备了很久了。
初九有点不好意思,不是沾亲带故的,又让人家等了这么久,她连忙道谢接过来,谁知道装了水的木盆子重的不行,手一酸,差点就砸了,幸好李纤夏就在一边顺手接过,这才幸免于难。
“你小心点。”
李纤夏不赞同的看了她一眼,“你平时哪里拿过重物了?逞什么能?”
初九耸肩,跟在李纤夏的身后进了房间。
“我这不是有你吗?以前读大学的时候,寝室里面的矿泉水都是我自己换的,人家都叫我女汉子,这几年不练,肌肉都长回去了。”
说完叹息了一声,假兮兮的捏了捏自己的手臂,“要是你遇见了当年的我,必定会折服于我的王霸之气下,跪地高呼三声:主公英明!”
李纤夏扯了扯嘴角,“是啊,我最后还会以身相许,填做你的后宫。”
“连结局你都知道了,难道你早就有此打算?”
初九惊讶。
李纤夏不和她计较,把洗脚水放在地上,再把人抱到床上,脱了鞋袜。
“我给你洗脚,别乱动,洗脚水溅到我身上了,我再收拾你。”
初九嘻嘻一笑,“那你轻点,我怕痒。”
李纤夏就半跪在她脚边,从脚踝开始洗起,揉她的脚面,捏着脚心,最后再搓她的脚趾,力度适中,水温恰到好处,真是舒服的人骨头都松了。
她看着认真洗脚的李纤夏,有些恍神。
有一次不知道是说到了什么话题上,大家纷纷开始说自己的择偶标准,初九深思熟虑之后说,以后要是有个男人愿意给她认真的洗一次脚,那她就干干脆脆的嫁了,别无二话。
朋友们就笑话她是文艺青年,把爱情当饭吃。
爱情都是能培养出来的,只要有钱有精力,但是没有钱,就算有爱情,也会被生活的茶米油盐打败。
初九却并不这样认为。
再有钱,那男的不给你花还不是不中用?
可换句话说,一个男人愿意为你低头,细心的去做一件卑微的事情,比如洗脚,已经爱到了那个份上,那他还有什么做不到的?钱?他会为你去赚;小三?他爱你就根本不会有出轨的想法;呵护?他已经放下了尊严去疼宠你,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男人更好的?
初九看着他,李纤夏的头发很黑,柔亮光泽,看上去就像是精心制作的娃娃一样。
她忽然玩心一起,戳了下他头顶的发旋。
李纤夏抬头看她,初九一副无辜的模样。
“你就可劲儿的皮吧,除了我也没人受得了你了。”
她偷笑,“那是,谁教你落到我手上了呢。”
李纤夏给她洗完,没有找到擦脚布,干脆就在自己的裤膝出擦干,然后给人团到床上去,这才开始洗自己的脚。
她洗了那么久,本来水就不烫,恐怕李纤夏洗的时候就有一点微凉了。
初九懒懒的压在床铺里,“用不用我帮你洗?”
“不用,你手艺不好。”
李纤夏直接拒绝。
“没试过,你怎么知道我不会洗脚呢?”
命运是一把雕刀,只是很多人无法坚持到雕塑的完成。其实这不是一本商业娱乐的小说,只是用玄幻包装了一下,想找轻松的朋友先抱歉了。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母亲与表兄相继肝癌去世,作者自己身体也检查出肝硬化,转氨酶400,有肝癌可能。于是笔者是本着遗作的态度,将自己对人生世界社会哲学宗教等方面的见解认识,凝聚与展示在这本书里。所以很自然的,牺牲了一本小说原本作为商业娱乐方面的效应。很多需要描写的地方轻轻略过,大部分商业元素都无法顾及到,事实上如果作为商业小说,本书起码需要300W字以上来描绘,浓缩成100多W字,实在不够好看啊,大概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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