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绾真忽然想到那时牡蛎刚刚养成功,韩志泽就拿了一些回来,绾真直接洗刷干净倒进锅里煮,等锅开了,绾真掀开锅盖,牡蛎的壳都张开了,有一股很鲜的味道,很香。
将牡蛎都捞到盆子里,锅底还有奶白色的汤,是牡蛎本身带着的,很是鲜美。
晚上饭桌上自然就有了这么一盆牡蛎,不过牡蛎的壳很硬,有些地方很尖,一不小心就会划破手,而且牡蛎的壳也不是个个都开了的,还有些顽固的一点口子都没开。
皓真小宝还小,绾真自是把开了口的都挑给他们俩吃,自己也就没吃多少,韩志泽却是去院子外晃了一圈,回来手里拿着一柄类似匕首的小刀,很是淡定的将牡蛎壳弄开,将里面的牡蛎肉递到绾真跟前。
还记得前世父母吵架,自己给他们俩人调和,妈妈那时很是生气的列数父亲的“罪证”
,就说道“你看他现在,吃什么都不顾着我了,以前吃牡蛎先给咱俩吃,现在倒还知道顾着你,哪里还顾着我呢?”
绾真那时只觉得哭笑不得,很不理解妈妈为什么这么点小事就和爸爸生气,而且那时妈妈身体不好,海鲜应该少吃的,自己和爸爸也都一直很是注意。
现在,绾真看着韩志泽,心里想着那时妈妈只是在和爸爸耍小性子吧,夫妻间的小情趣,只是自己那时还小,还如临大敌的给双方调和,第二天父母又是那样和谐的时候,自己那会儿还美滋滋的以为是自己的功劳呢。
这档会韩志泽已经将牡蛎都洗刷好了,看绾真在发呆,很是好笑而无奈,眼神里满满的都是宠溺,甩了甩湿着的双手,轻轻将绾真搂在怀里,“净发呆,怎的总是走神?”
绾真抿嘴,“你这莫不是嫌弃我?”
韩志泽笑,刚毅的脸笑起来硬是有一种缠绵悱恻的柔情,很有现代时候爱情文艺片的味道,“我怎么敢嫌弃我媳妇儿呢?”
绾真斜睨着韩志泽,正想和他耍耍嘴,屋里浚文倒腾着小断腿蹬蹬的跑出来,还叫嚷着饿了,绾真赶紧侧身接住浚文,却是有一双大手先接住了浚文,“不是说过了不许再这样横冲直撞的么。”
韩志泽的语气淡淡的,带着一股子威严,浚文小脸一垮,偷眼看了看绾真,看娘亲好像并不打算护着自己,赶紧一脸严肃,明明是个包子脸,但是一本正经的样子让绾真差点绷不住笑,看韩志泽眼里也带着笑意,绾真也不去管这爷俩,想将牡蛎拿到厨房先煮着。
“先放那里,一会我来。”
韩志泽正和浚文爷俩“对峙”
呢,瞥见绾真的举动,赶紧出声,绾真只好放下盆子,其实自己端了一下,盆子还是挺重的。
自己还真是不能轻松地端起来。
“爹爹,我错了。”
浚文见韩志泽拿出那种很是让人害怕的眼神,就那么淡淡的看着,但是浚文就是觉得小身子一个寒颤,唔,自己爹爹真的是最让人害怕的人了。
“浚文还小,好好和他说才是。”
见韩志泽进了厨房,绾真轻声道。
韩志泽将牡蛎倒进绾真刷干净的锅里,“那小子现在也不轻了,这么撞过来,弄不好会撞伤了你,总是教教他孝道的。”
绾真知道韩志泽是在为孩子好,也是在为自己好,心里倒是不由想到,可别将儿子教成了愚孝的,自己做娘亲的虽说是希望孩子孝顺的,但是还是盼着儿子能娶个好媳妇的。
不由的看向韩志泽,这个男人为了自己和他的娘处的并不好,虽说里面有其他的因素在,但是绾真想,周氏心里定是生韩志泽的气的。
不过转念想,自己将来倒是不会像周氏那样糊涂,定是不舍得让儿子夹在中间难做。
绾真觉得自己在这个男人的疼宠下,心底越发的柔软了,再这么下去,说不定就成了自己前世看小说时最不待见的“圣母”
型了。
“大姐,姐夫,我们回来了。”
外面传来了青山的声音,听着青山声音里的愉悦,绾真知道露真定是确诊怀孕了。
作者有话要说:内个,俺滴本本坏了,才修好拿回来就赶紧写文更上来了。
在这里对亲们说声抱歉!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