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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我相信你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你的本性是善良的,你只有自身受到暴力威胁时才会采取必要的手段来保护自己。”
“谢谢。
呃,我还想知道一点,既然您认为我是一个极度危险的女人,又怎么会轻易的把武器交给我使用?”
“因为这是一个君权神授的年代,君王的意志是不可违抗的。
而这个君王,就是你需要宣誓效忠的公爵殿下。”
伊莎贝尔斜眼看了看门外陆续赶回侍卫队驻地的一些准枪骑兵,只是轻轻说了句:“当然。”
实际上,她更愿意向政府或者说是英格兰王国效忠。
如同某一位愿意加入美国国籍的外国人,在《圣经》面前宣誓就读的誓词内容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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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奉命去寻找弗格森·康格里夫爵士的准枪骑兵,骑着马搜寻了近一半领主的领地后终于找到了正带着巡逻队巡逻着的侍卫队副队长。
弗格森在与另一名准枪骑兵交待了一些巡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后,与来者朝着诺丁汉城堡的方向策马扬鞭而去。
将马匹、轻长矛及盾牌交给了另一名准枪骑兵,身穿全副骑兵装具、腰悬刺劈剑的弗格森走进侍卫房。
一走进侍卫房,他便看到伊莎贝尔正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与骑士队长喝着葡萄酒。
摘下轻盔,捧着手上,向奥古斯丁行礼后,冷眼瞅着伊莎贝尔故意说:“嘿,女巫,你坐在了我的位置上!”
伊莎贝尔没有起身的意思,又喝了一口葡萄酒时说:“是吗?我可从来没想到过,一个浑身散发着恶臭,如同一只野兽的雄性动物会坐在人类的位置上。”
弗格森一言不发的把轻盔放在桌上,猛地一下拨出挎在腰间的刺劈剑,“啪”
的一声放在桌上对她说:“我—弗格森爵士永远不会忘记被一个女人踹了一脚屁股。”
奥古斯丁看着自己的副队长,有点好笑地摇了摇头继续喝着葡萄酒。
伊莎贝尔毫不畏惧地看了眼桌上的刺劈剑,依旧镇静地说:“那么,弗格森爵士打算怎么做?是在背后刺我一剑,还是像个骑士一样正式向我提出决斗?”
弗格森绷紧了的脸庞,突然释放出野蛮人般的笑容,哈哈大笑地坐在她的身旁。
冲奥古斯丁开心地说:“爵士,你是对的,这个女人简直和您的女儿一模一样。
不仅容貌非常相似,就连脾气、性格也几乎一样。”
伊莎贝尔皱了皱眉头,问着骑士队长:“奥古斯丁爵士,你不会是因为我长得像你的女儿,你才会不顾一切地帮助我吧?”
奥古斯丁放下酒杯时说:“那么你认为呢?如果我不忠于自我的灵魂,我就不会勇敢地违抗公爵殿下的命令了。”
伊莎贝尔自知也说不出什么来,毕竟这里不是强调个人主义、自由、民主、法制的合众国,她不能完全把后世的一些思维习惯及个人风格用在16世纪的英格兰王国内。
何况,还有这样一位堪称骑士典范,为正义与公理而战的骑士来帮助自己,她还在强调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