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陆锦惜出门,带走了青雀,准备去会印六儿。
白鹭当然是留在府里,摩拳擦掌,准备给贺氏一顿好排头吃。
马车早已备好,她们上了车,便向着外城去。
青雀蹲身给陆锦惜倒茶,轻声道:“奴婢已经通知过了印六儿。
今日要去的翰墨轩,便是他前阵子从人手中买下的,在外城那边,周围一片都是文人雅士聚集的地方,去买卖的人也不少,一般不会引人怀疑。”
“他买的?”
之前在府里,陆锦惜只交代青雀办事,却对个中细节不清楚。
如今听青雀一说,却是有些惊讶。
听这形容,翰墨轩也该小有名气。
印六儿不过小混混之流,哪里来的钱,竟能买下翰墨轩?
青雀知道这事其实也是不久之前,声音照旧低低地:“这个印六儿,奴婢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只曾听市井之中人提到,他乃是京城有名的掮客。
但凡谁有事情要办,找到他,他大半都能帮你牵线搭桥,找到合适的人。”
掮客?
这个陆锦惜略知一二。
但凡是能当掮客的,用现代的话来说,人脉关系广,借着自己上下的关系来攒局,自己就能从中获利。
一定意义上,与“中介”
类似。
不过这印六儿,竟是京城有名的掮客,就有些出乎陆锦惜意料了。
这种人,一般是黑白通吃的。
唇边挂上一抹笑容,她忽然笑了起来:“你当初怎么跟他搭上的?”
“不瞒您,他曾是奴婢同乡,后来到京城,奴婢也曾接济他两分。
但后来,他人就不见了。”
说到这里,青雀也微微皱眉。
“等他出现的时候,已经是个入流的小混混,三教九流也认识一些。
您上次吩咐办事,奴婢也只能想到了他。”
难怪青雀还信得过。
雪中送炭的恩情,且曾是同乡,自然比外面乱找的要好。
陆锦惜本想打趣青雀与他是不是有什么关系,但看青雀一脸坦然,实在不像是与这个印六儿有首尾的模样,便打消了这念头。
她靠在马车内,看那小风吹起车帘,露出外面飞快略过的景致来,也没说话了。
贺氏的死活,她是暂时不关心的。
至于琅姐儿的事情,已经与璃姐儿约定好,待今晚请安的时候一道解决。
届时,便勉强算是将手中的事情处理干净,可以考虑做点别的了。
陆锦惜心里,有个十分清晰的计划。
因昨日没睡太久,此刻在车上,她便闭上了眼睛养神。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马车绕过内城几条长道,终于到了外城的地界。
周围的声音,一下变得大了起来。
街市之中,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讨价还价,吆喝叫卖……种种种种,不一而足,喧嚣地填充着整个外城。
过了某一条街,声音便渐渐变化了。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