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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胜了!”
我慢慢将所有触手举起来发出一声惨叫!
(注意不是欢呼,因为我早已经心痛得龇牙咧嘴了)但我心里却有一股说不出的感慨,其实在战前,我根本就没想到过真会赢,所以我将自己全部家当一百枚金币都买了我输……
南宫并没有受伤,所以他很快就站了起来,然后冷漠的跳上擂台,手中不知何时已经提着他的爱枪了。
南宫之所以被大家称为后羿,就是因为他操控枪械的技术独步天下,同级别中,无人能出其右。
他右手的名枪飞廉属于以快速精准闻名的武器,不但可以当作狙击步枪使用,也可当作手枪进行短距离准确快攻。
传说,就算快速发射,飞廉的子弹也能达到百发百中的程度。
而他左手所握的那柄巨型枪械,则叫雷兽。
枪如其名,那是专门用于大规模强攻的,兼具重机枪和火箭炮的功能,杀到之处所向披靡。
有人说,不用枪械的后羿实际上是个废人。
虽然实际上没那么夸张,但这也道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飞廉+雷兽+南宫这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猛士。
南宫压根就没认为刚才的比赛是一场正式战斗,所以才赤手空拳的与我玩玩。
不过他却万万没料到居然把花儿给玩谢了。
只见他脸色铁青,眼冒血丝,怒发冲冠。
那神色,如我再世诸葛这般聪明的怪物,一下就能推测出他现在肯定——恨死我了!
(其实白痴也能判断得出来)而且他提起来对着我脑袋居然是——雷兽,看来他已经气得想敲爆我的大头。
我已经没力气跟他较劲了,只是无可奈何的笑了笑,耸耸肩说道:“打!
打!
几小时后老子就又是一条一等级的好汉!
而你却要从行侠仗义的少侠变成人人唾弃的通缉犯。”
果然此语一出,南宫手抖了一下,似乎陷入的痛苦的抉择之中。
最后他的嘴里突然蹦出一句:“卑鄙无耻的小人!”
“哼!
南宫兄也是一名职业佣兵,而且还是佣兵中的第一猛士,可你怎么连一点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也没有。
战斗归战斗、朋友归朋友!
站在擂台上我们就是对手,就是要不择手段,在这里一切仁义道德都是虚伪的!”
“呵,你说得倒冠冕堂皇,可是照你这么说世间的友谊都是狗屁喏?侠义之道也是狗屁喏?”
为了活命,我也豁出去了:“友谊不是狗屁,但如果你真把另一个人当朋友,就应该尽力排除两人站在敌对面的情况。
因为一旦两人站上了相互残杀的位置,一切仁义道德、侠义之道都变成狗屁了!”
见他的脸色有些缓和,我的语气也软了下来:“其实今天发生在我们之间的这场战斗是结局是非常和平的,并非生死搏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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