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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舒雅要到天凤镇,寻思着姓黄的狗皮膏药也会来;这一回,绝不能再被他搅局,而且还要好好的收拾一下。
今天的天气还是很好,他和瘦猴走得很快,2个小时就到镇上!
离十点还有两个小时,两人坐在面馆点了两碗杂酱面。
“瘦猴,杜鸡眼的情况打听到没有?”
瘦猴看了看四周,低声道:“打听到了,那王八蛋的腿被敲断后,因为平时得罪的人太多,没人愿意背他下山,最后还是出了大价钱,昨天下午才被弄到镇医院,然后转到市医院去了!
据和他一起去市里的那家伙、昨天晚上打电话回来透露的消息,杜鸡眼以后得用拐杖了。”
刁尚天叹了口气:“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作死,这怪得了谁!
他还是烧香求一下菩萨,保佑凤尾村能发展起来吧!
要不然他下半辈子,哼,就有他受的了。
咦,瘦猴,怎么杜鸡眼被废了,你不高兴呢!”
“废了他我当然高兴,不过又有一个杜鸡眼出现了!”
“这个问题我早就想到了,只要凤尾村没有富起来,村民们没有婆娘睡觉,特吗的就得上野凤岭,别说换一个鸡头;就是换一个山头,也很正常。”
“我也知道正常,不过,你绝对想不到新鸡头是谁。”
“难道不是谭天棒的狗腿子之中的一个?”
“是朱胖子!”
“什么?”
刁尚天嗖的一声站了起来,他还是不敢相信,朱中恒会干上野凤岭的鸡头,成为谭天棒的代理人。
谭天棒这一招真的是歹毒,知道朱中恒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让他们互相残杀,自己坐收渔利。
这时,瘦猴拉了拉刁尚天,看向对面,居然看到了朱中恒,怀里正搂着一个发出嗲声的小婆娘,因为有点雾,看不清长得怎么样。
朱中恒同时也看到了刁尚天,左右看了一下没有车,推开了小婆娘,从兜里拿出了几张红票子插进了她胸口之后,就向这边走了过来。
刁尚天神色凝重,这家伙明显是刚逮了野鸡,以前他是一个很正直的人,因为他们是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形影不离,刁尚天最忠实的跟班,所以对他很了解。
朱胖子只有一米七,体重却有300斤,一身除了肉还是肉!
看上去就像个肉球,不过身体却出奇的敏捷。
今年开年的时候他才出去打工,准备耍个婆娘回来结婚,没想到怎么和谭天棒混到了一起。
“刁哥,怎么来那么早?”
朱胖子大手一挥:“老板整半斤面。”
刁尚天夹了一夹面送到了嘴里:“朱胖子,有你的呀,回来都不打招呼了!”
“有点事,准备今天去你家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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