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都是在八卦她和叶抒微的事情。
“你怎么找到个子这么高的男朋友?求解,我周围全是一米六五的小朋友……”
“取不好昵称是吗?为什么不改成抒微的小耳朵呢?”
“他背你的时候好有爱,这是你们的日常写照吗?”
“这么高,壁咚会很方便吧,还可以玩很多游戏,摸下巴。”
“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特别想看你和他会生出一个怎么样的宝宝,嗯,感觉会很萌。”
“说真的,你太矮了,脸又大,根本配不上他……我代广大女同胞说出真话而已。”
“我比你高十公分,我男人却比叶抒微矮整整二十公分!
这还有公道可言吗?”
“你的脸有三个巴掌那么大,老实说,你平时是不是把他的饭都吃了?”
“请速速发一张单独的,仅属于他个人的高清自拍,谢谢。”
……
评论区各种言论让贝耳朵眼花缭乱,她翻了好多页,然后看见一条。
“其实我想问,你和叶抒微真的是情侣吗?有两个细节我觉得很奇怪,一个是你那天穿的球鞋是情侣款的,他为什么没有穿和你配套的呢?还有一个细节是,打球结束后,其他两队情侣都是用一条毛巾擦脸,喝一瓶矿泉水,只有你们是分开的,感觉很生分。”
因为太多八卦了,把这条真相淹没在海洋里……
贝耳朵很镇定地再次翻页。
差不多翻完评论后,她查看了一下艾特,其中有个人艾特她了一张背影照片。
照片的背景是秋天的校园,叶抒微穿了一身运动服,背了一只书包,耳朵塞了耳机,微微低头,朝一幢楼走去。
艾特她的人写了一句:“叶抒微高我一届,是我的学长,那幢楼是我们的实验楼,这张照片是我用手机偷拍的,说出来也许你不信,我是个男的,对他一直很崇拜,偷拍纯粹就是好玩,没别的意思。”
贝耳朵仔细看了那张照片,虽然只是一个背影,但因为叶抒微的辨识度极高,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他本人。
穿着灰色,带帽子的运动服,同色系的运动裤,背着一只大容量的黑色双肩包,短而干净的头发,挺拔的身影,标志性的大长腿,整体看起来很少年。
贝耳朵留了一条评论:“很好看,这是他什么时候的照片?”
那个人很快回复:“他读大二的时候,在我军训完后的某天,第三次和他邂逅。”
贝耳朵开玩笑:“你真的不是暗恋他?”
过了一会,那个人陆续发私信给贝耳朵:“放心,我早结婚了,孩子都三个月大了。
当年我刚进校的时候他已经很有名气了,学弟学妹都很崇拜他,我也不例外,那天路过实验楼看见他,就顺手拍了一张,保存到现在都没删。
昨天有幸看了你们的视频,真的挺惊讶的,没想到他会参加这样的节目,对了,他的样子倒和以前没什么变化,但我已经胖了很多,哈哈,也许是当了爹的缘故。”
“看了节目后挺感慨的,也回忆了自己的青春岁月,读大学的那几年真的令人难忘,我们学校的校风开明,学术自由,老师和学生感情都很好,学习和生活都很开心。”
“叶抒微是我们学校的学霸,我对他印象最深的一点是,他是一个很耐得住寂寞的人,那会除了教学楼,实验楼和宿舍,他基本不去别的地方,一些公开的活动也很少参加,数年如一日的坚持,现在想想,也只有他这样的性格才能做这行。”
“哦,我还想起一件事,他大学的时候唯一被公开批评过一次是因为他在宿舍偷偷养了一只猫,被管理员发现后,他和猫一起消失了好几天,再次出现的时候,那只猫已经不在身边了。
其实我们都知道他养猫的事情,大家都没说,那猫是普通的三花猫,挺乖的,常常趴在他腿边睡觉,他很宠那只猫,给它洗澡外加按摩,去老远的地方买进口猫粮,还亲自做拌饭喂它吃,有一回冬天出门,他把猫藏在自己外套里。”
“当时我们都觉得不可思议,本来以为他挺冷的,没想到那么爱小动物。”
贝耳朵一直没回复,但一字一字读完了,从这些信息里了解到一个更具体,深刻的叶抒微。
再看看他那张青葱背影照,忍不住又心动了。
二十岁出头的叶抒微,宅男,寡言,爱猫……真的好有爱。
好有爱。
我找了份寿衣市场看大门的活,可是却每晚都要抱个皮娃娃睡在棺材里...
出生前的一道诡异神雷,使得王越成为天生愚钝的废柴,可是偶然的机会,王越开启了一道不属于自己的记忆,从此后领悟力超凡脱俗,一发不可收拾!再次等的功法,在王越的手上都能被发挥出十二分的威力,再难修炼的功法,王越瞬间就能领悟其精髓!一步领先,步步领…...
汉末三国,争霸天下!刘玉章成了刘璋,开始了他的暗弱三国之旅暗弱的是刘璋还是三国你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其实改变的是自己刀笔撰的是历史刀剑写的是文明文明是杀出来的书友群426733303...
穿越了,诺隆其实蛮不开心的,家人,朋友,都再也见不到了,还被系统逼迫着努力修行。但人要向前看,所以在有神灵,魔法和战技的异界也要好好的生活,比如实际年龄一百多岁,但外表只有七岁的随身女神萝莉实际年龄十岁,外表也只有十岁的乖巧贵族萝莉实际年龄???,外表只有十二岁的粘人魔兽萝莉。男人应该全控?抱歉诺隆他只是个萝莉控而已,最讨厌强势的御姐了。长公主殿下,你要自重啊!明明大家都知道自己是个萝莉控的诺隆,在被快要三十岁,有了嫁人念头的漂亮御姐壁咚时绝望的喊道。...
陈洛的儿子陈乐乐带着强烈的怨气穿到七十年前,附身到一位姓乐的豪门子弟身上,经过多年顽强打拼,缔造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已是垂暮老人的陈乐乐,最大的誓愿是要将帝国传承给年轻的陈洛。但这个世界跟穿之前大不一样。原本懦弱无能的父亲陈洛,拥有了让最顶级杀手都退避三分的恐怖实力,却擅长装傻充愣。而生母成了超一流的商业间谍,绝代风华,颠倒众生。那阴狠歹毒名义上的母亲,变得活泼可爱,只不过有点大小姐脾气。更牛叉叉的是以前的傻子表叔,不但不傻,竟然还是整个世界的第一高手!小家小业都要引起纷争,更何况庞大的商业帝国,将它安稳地交到陈洛手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本书的主角陈洛,却茫然不知被史上最大的幸运礼包砸中...
前世,她苦心帮助他得到天下,却换来一杯鸩酒,亲人因他而死!今世,她重生归来,变得心狠绝情,誓要前世害自己之人血债血偿!前世,因一句‘得凤女者得天下’苦她一世!今世,她说既然躲不掉,那么,我就自己选择!初遇,他被人追杀,误闯毒灵谷的后山,她现身相救在遇,他告诉她萧灵熙,我夜慕辰从不在乎你是不是凤女,我在乎的,仅仅是那个在我性命垂危时,出手相救的人儿罢了!你,一定是我的!可惜,她在也不会轻信别人,要她相信,就得付诸于行动,她静静的看着男人的眼睛那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