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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的性格都自相矛盾,此一时彼一时,或者有两种完全相反的特质。
陶秋安性格上的矛盾就特别明显——屁事没有的时候大惊小怪,有事的时候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他偷偷摸摸潜入了一栋看起来不错的房子里,本来打算当贼,结果女主人在家,就索性当抢匪。
他把胆小如鼠的女主人绑起来,再把屋子里的财物搜刮一空,连衣柜里的冬装也不放过,直接用行李箱打包,然后跳窗而去。
有钱,接下来事情就好办了。
买药,买医疗用品,买食物和水。
他回到桥洞的时候,戚凌正坐在水泥地,脸色相当差,白里透着青,眼睛却烧得通红。
陶秋安连忙加快步子,一个助跑跃过了淙淙小溪,他还来不及开口,戚凌放心了,两眼一翻,晕死过去。
戚凌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换了地方,他愣了一下下,眼珠子立刻左右溜转——找人。
当他看到陶秋安端着一盆冒烟的热水进门时,心里松了口气。
他们此时身处在老城区的农民房里,因为没有证件,只能租到这种一间间的隔板房,厕所和厨房公用,六十平米的房子,住了不下十个人。
房间是缺少窗户密不透风,唯一的家私就是木架床,连床垫也没有,估计是上手租客嫌麻烦留在这儿的。
陶秋安已经很累了,可以说是筋疲力尽,但他还不能休息。
他把葡萄糖粉装进小碗里,用热水冲开,端到戚凌嘴边喂他喝下去,再喂他吃下消炎药和止痛药,然后扒光他的衣服。
陶秋安让戚凌咬着棉衣,手里拿着小铁钳和剪刀,跨坐在戚凌的腰部——他要动手把子弹取出来!
弹孔在左边的肩胛处,伤口已经恶化了,隐约化脓,血肉模糊,看上去是一个黑紫色的窟窿。
陶秋安闭了一下眼睛,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忍着。”
戚凌只能忍,往死里忍,没有麻醉药,刀子剜肉的痛苦直扎人心。
血流个不停,陶秋安时不时就要放下工具擦一下,毛巾已经被血浸透了,他扯过床上的衣服继续擦。
陶秋安丝毫也不手软的在伤口上折腾,扒开皮肉,用钳子乱捅,最后终于给他捅到了硬物。
弹头终于取出来的时候,他仰头长吁一口气,满手是血。
陶秋安把医用酒精倒伤口上,然后用棉花擦干净,洒上药粉,包扎。
他知道变身人的体质特殊,即使不用缝针,伤口也能长得完好如初,连一丁点伤疤都没有。
戚凌趴躺在层层铺垫的衣服上,虚弱的微笑了一下:“你这个辣手庸医……”
他的声音实在太难听了,陶秋安洗干净手,拍了下他的脑壳:“闭嘴,休息。”
陶秋安挺直腰杆走出房间,轻轻把门关上,飞快地冲进厕所,对准了脏兮兮的蹲便器大吐特吐。
呕吐的时候,他浑身都在发抖,尤其是双手,更是抖得像羊癫疯发作。
睫毛也跟着颤抖,眼角泌出了生理性的泪水。
在接下来的两三天里,日子有点难熬。
戚凌因为伤口发炎,体温一直反反复复的升降,而且隔三差五的就要大痛一阵,偏又按不得揉不得,只能是由它疼去。
他单是默默忍受,烧得迷糊的时候还会哼两声,清醒的时候,嘴巴就跟缝死了一样。
陶秋安只有悉心照料他,戚凌疼的时候他就在一边守着,不疼的时候他就忙自己的事。
房间里陆陆续续的添了许多东西,有了床垫,有了被子,有了枕头,有了小小的暖炉和电饭锅,有了能住人的样子。
而陶秋安抢来的钱,也花得七七八八了,整整三千多块,来得容易也去得容易。
到了第四天,戚凌终于退烧以后,两人都大松一口气,知道这次总算熬过来了。
入夜的时候,陶秋安先把自己洗干净,再帮戚凌擦了一遍身,两人一趴一靠压着枕头。
“我想喝啤酒。”
戚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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