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不……不会吧。”
听得一愣一愣的纳雅倒吸口凉气,明亮的大眼眼里写满了不可思议,她惊讶道:“月怎么可能会这么厉害啊,昨天我在森林里捡到她时,她流个血都吓到脸色发白呢。”
吴熙月旁白:老娘不是流血吓到发白,是没有棉垫止血苦逼好伐!
放好猪头到储物洞里重新回到山洞的伐合正好也听到匤说话,他大步走来口气来充满怀疑笑道:“你是说月很厉害?还一脚把布阿部落的族人一脚劈晕?”
坐下来,大掌重地拍了下匤的肩膀,伐合笑起来,“匤,你是不是眼花了,月这么瘦弱哪里有什么大力气。
不过,我倒是佩服她在危险时候没有丢下男人自己先跑,而是还把你平安带回部落。”
纳雅得意道:“嘿,也不想想是谁把月捡到回来了,我纳雅的眼光会有差吗?哈哈哈,如果月真有匤说的这么厉害,我想啊,啼见到月一定会很高兴呢。
我们苍措部落多来了位女人,所有男人都会兴奋!”
“啼那家伙每天冷着个脸,上回我向他求爱都拒绝了呢;如果月向他求爱,咦,你们猜猜他会不会绝拒呢?”
纳雅的眼晴里开始闪烁起八卦,兴致勃勃讨论起吴熙月的性福生活起来。
伐合眯起双目,黑亮亮的眼里尽是戏谑,“如果啼再拒绝月的求爱,嗯,他将会是苍措部落最后一个童男呢。”
低下头,转而又问
起匤来,“匤,你打算什么时候破身呢?打算祭舞过后吗?”
提到这种事情,匤脸上闪过一丝羞射,他瞄了瞄睡意甜浓的女人,声音低到像中蚊子在嗡嗡,“我还不知道呢,先问问啼再说。
如果啼同意不独享女人,我就追求月。”
二男一女完全忘记要问吴熙月这妹纸的意见鸟,在他们的观念欢爱交配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女人喜爱,男人也喜欢。
吴熙月睡醒已是在傍晚时分,站在山洞外面,青山绵绵,夕阳如荼将整个丛林渡了层浅浅金色。
深呼吸一口,空气特么新鲜,绝对毒气。
耳边是各种不知明的鸟儿欢快鸣叫,在深处一声威威兽吼声来,整个丛林里欢叫的鸟儿展翅惊飞直冲天空。
看着眼前大自然美景,吴熙月笑起来;就冲原生态森林美景,她也没有必要为穿越到陌生时代而自艾自怨,无论身在何处,第一保住小命,第二活得开心,第三努力让自己的生活过得美滋滋。
“月,月……”
纳雅爽爽朗快的声音从身后传为,“吃晚餐了喽,为庆祝你到来,我特意烤了很好吃的食物给你吃哦。”
部落的食物是很简单的东西,也是最原始的做法。
吴熙月没有听懂她说的什么,不过,看到眼前用鸀鸀树叶包着香气十足的东西也知道她的意思了。
到吃晚餐时候呢,用火闷出来新鲜猪肝吃到嘴里虽没有盐味,倒也别有一番风趣。
吃得欢时,山洞外原传来一声一声洪亮宽厚的男人欢吼声。
刚才还坐在对面的纳雅嗖地窜出去,动作特么快,吴熙月都感到耳边有股风划过……。
本书由本站首发,请爀转载!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